辽宁人权捍卫者赵振甲因反截访倡导被行拘十天结束后再遭抚顺市公安局新抚区分局以寻衅滋事罪逮捕


因为发起与参与要求落实“两办”反截访《意见》活动遭行政拘留十天的辽宁人权捍卫者赵振甲,其家属于2017年2月25日收到辽宁省抚顺市公安局新抚区分局送达的、经新抚区检察院批准的逮捕通知书,逮捕通知书上显示,赵振甲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执行逮捕,目前关押于抚顺市第一看守所。抚公新(刑)捕字[2017]45号。

因为发起与参与要求落实“两办”反截访《意见》活动遭行政拘留十天的辽宁人权捍卫者赵振甲,其家属于2017年2月25日收到辽宁省抚顺市公安局新抚区分局送达的、经新抚区检察院批准的逮捕通知书,逮捕通知书上显示,赵振甲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执行逮捕,目前关押于抚顺市第一看守所。抚公新(刑)捕字[2017]45号。

据网上公开资料显示,赵振甲,1950年11月13日出生,辽宁省抚顺市人,曾于1974年因写评论性文章被中共当局定为“反革命集团主犯”,以“反革命罪”判处死刑,后缓期2年执行,直至1985年才被辽宁省沈阳市中级法院改判为无罪;之后又因其平反的善后工作得不到落实,遂多次进京上访,至2000年又被辽宁省抚顺市当局劳动教养3年;2008年再次被抚顺市当局劳动教养1年6个月;2012年因参与解救被非法关押在湖南省郴州市驻京办“黑监狱”中的访民,第三次被北京市当局劳动教养1年6个月;2013年5月19日,期满获释。获释后,因与张福英等多个维权公民在北京南站附近等地,拉横幅举行“平反赵紫阳”﹑“纪念六四”活动,再度引起中共当局的恐慌忌恨,随于2013年6月9日被北京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同年7月16日,被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正式批捕;2014年12月18日,被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更换罪名,以“寻衅滋事罪”秘判有期徒刑1年10个月;2015年4月,刑满获释。

2014年三月的“两会”后,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出台的《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并下达通知各地方 ,在该《意见》中,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切实加强协调配合,健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努力形成依法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合力。《意见》强调,畅通信访渠道。各级政法机关要转变观念,把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作为倾听群众意见、改进执法工作的有效途径。进一步规范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坚决杜绝一切“拦卡堵截”正常上访人员的错误做法;坚决杜绝违法限制或变相限制上访人员人身自由的行为。坚持政法机关领导接待来访群众和阅批群众来信制度。 而正是在中共中央与国务院这“两办”联合出台反截访意见后,居然发生多起暴力截访中访民被精神病、被强奸、被打残、被非正常死亡等恶性事件!同时,也出现访民不堪血腥暴力而奋起反抗,让截访暴徒命丧犯罪现场的事件。故,赵振甲等人权捍卫者和维权人士在进入2017年中共“十九大”季,发起了要求落实《意见》的“反截访”活动。

2017年1月29日于北京发起和参与要求落实“两办”出台的《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活动。

2017年2月9日,于北京市丰台区南官迎宾路458路公交车站台遭北京公安配合辽宁当局维稳抓捕后被押回辽宁抚顺,由新抚区公安分局的领导于福民派出所对赵振甲进行训诫至晚上20时,后被行政拘留十天。

2017年2月20日,赵振甲先生的妹妹赵振荣女士赶到辽宁省抚顺市拘留所,准备接哥哥赵振甲回家,结果被告知赵振甲被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由拘留所转抚顺市第一看守所羁押。

2017年2月25日家属收到辽宁省抚顺市公安局新抚区分局送达的、经新抚区检察院批准的逮捕通知书,逮捕通知书上显示,赵振甲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执行逮捕,目前关押于抚顺市第一看守所。抚公新(刑)捕字[2017]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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