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夫吴淦案 被控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屠夫吴淦委托律师传出被酷刑虐待的查处追究敦促书 敦促天津市检察院履行职责


权利运动编辑员获悉,2017年2月21日燕薪律师前往天津市第二看守所会见被控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屠夫吴淦,吴淦委托律师传出被酷刑虐待的查处追究敦促书。敦促天津市检察院履行职责,接受其的举报,查处办案单位、羁押场所有关人员的违法行为,追究驻所检察官、宫宁、谢景春的渎职责任。

下附吴淦委托律师传出的敦促书及律师会见记录全文:

敦   促  书
        本人自2016年1月8日关押在天津市第二看守所以来,包括之前的秘密关押。本人一次次要求会见驻所检察官,天津市第二看守所转告了驻所检察官。但是驻所检察官不来见我,至今我未见其人。案子在审查起诉阶段,我向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的宫宁和谢景春两位检察官,举报控告办案单位、关押场所的安少东、袁溢、管进童等人对我犯下的酷刑虐待、人格侮辱,强迫接受采访,胁迫我放弃请律师的权利,侵占我个人财物等等罪恶。但两位检察官渎职不受理,谢景春更是恬不知耻说:“几天几夜不让睡觉不是刑讯逼供。”正是由于天津市第二看守所驻所检察官及第二分院的检察官不履行职责,本人至今仍遭受天津市第二看守所的虐待。
        但我的遭遇并不是个别案例。正是由于他们渎职不作为,天津市第二看守所的违法现象非常普通、严重。在我所羁押过的几个仓室里,据我调查了解统计(经济案除外),有70%的嫌疑人遭办案人员刑讯逼供。有不少人财物遭办案人员无手续地私自侵吞。他们要么见不到驻所检察官,要么案子到检察院、法院时,向他们反映,石沉大海没有下文。如果检察院愿意履行职责,我愿意提供名单。
        据此,本人敦促天津市检察院履行职责,接受我的举报,查处办案单位、羁押场所有关人员的违法行为,追究驻所检察官、宫宁、谢景春的渎职责任。
        以上敦促看起来有些天真,我无非是想让大家看看一群口喊法治的司法人员如何知法犯法。让公众知道真实的司法环境。就如大家看到的8.12天津瑞海爆炸案,几十名被告一审判决后都未上诉,其中真正真相是什么?大家永远不知道!若不是他们被关押在天津市第二看守所,我也如大家一样不知真相。另外,和我关在一起的一名仇姓的涉嫌人(涉嫌故意杀人罪)。当事人不愿意接受采访,看守所竟然安排同仓室的嫌疑人接受采访。许多真相就是如此令人匪夷所思。
        最后,和写我起诉书的宫宁、盛国文、曹纪元三位检察官说一说。如果我是你们的亲友,我都替你们感到害臊。起诉书写得像表扬信一样,满纸都是文革腊肉腐尸味。让人以为这是秦二世、赵高时代的罪状。
                                                                                                        敦促人:吴淦
二0一七年二月八日

今天本人赴天津市第二看守所,会见了因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被羁押的“屠夫”吴淦先生,这是本人自去年12月9日首次会见以来的第五次会见。
我告诉他去年腊月二十九我来会见受阻的情况,他称那天下午检察官提审了他三个小时,主要内容就是劝说认罪和做其它思想工作。
随后我告诉了他家人近期的情况:父亲已取保、岳父去世及后事安排、妻子和女儿的状况。
谈到亲人的情况,吴淦的表情有明显变化,忧伤、无奈,夹杂着愤怒,我能感觉到他的心潮震荡。
我们讨论了一下可能的开庭时间和庭审策略。
燕薪律师
2017年2月21日

据了解,2015年5月20日,吴淦在江西省高院声援“乐平冤案”的律师阅卷及以“卖身筹款”的行为艺术举牌帮助律师在江西高院门前争取律师阅卷权,被江西省南昌市警方以“扰乱单位秩序、公然侮辱他人”为罪由行政拘留10天;

2015年5月27日,被福建省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诽谤罪”刑拘,并被关押于福建省永泰县看守所;
2015年7月3日,被福建省厦门市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两项罪名正式批捕;
2016年2月1日获悉,其案件已被转交天津警方处理;

2016年8月16日,其罪名已变更为“颠覆国家政权”和“寻衅滋事”二罪。羁押于天津市第二看守所。

2016年8月24日律师燕薪申请会见预约通过,前往天津市第二看守所后却遭警察以案件特殊而再次拒绝接待。

2016年9月1日燕薪律师向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核实案件已于2016年8月30日退回补充侦查,燕薪律师与葛永喜律师均向天津市公安局提交了会见吴淦的申请。

2016年11月23日燕薪与葛永喜律师前往天津市第二看守所会见遭拒。案件已至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向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案管中心提交了全套辩护手续,要求当局依法尽快安排阅卷。

2016年12月09日燕薪与葛永喜律师律师前往天津市第二看守所首次获准会见,吴淦指办案人员一直希望他认罪、接受指定律师及上媒体,均被他严拒。他会坚持使用自己的律师及坚持自己的立场理念。

2016年12月16日被关押在天津的著名维权人士吴淦透过其代理律师,向外界发布个人声明指鉴于他之前遭受过酷刑对待,及在与律师会见过程中揭露警方恶行,由此可能会被打击报复,特声明在被关押期间绝不自杀,也绝不会认罪。

2016年12月16日“屠夫吴淦案”代理律师燕薪就吴淦羁押期间遭受非法对待的有关事项提起控告要求对事件进行调查,并对违法单位和人员予以查处。

2017年1月3日案件被当局以涉颠覆和寻衅滋事罪名正式起诉到法院,代理律师葛永喜申请会见再遭刁难。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确认律师手续齐备,但看守所称案件已起诉到法院,会见当事人需待法院确认其辩护人身份。律师已向检察院提起控告。

2017年1月4日其辩护律师葛永喜收到案件起诉书。当局未继续指控吴淦构成寻衅滋事罪,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屠夫网上文章、法院门口拉横幅、录像上传到互联网、举牌、建三江案募捐、递交控告信、张贴大字报等行为起诉其颠覆国家政权罪。津检二分院公诉刑诉[2016]10001号

2017年2月8日葛永喜律师前往天津市第二看守所会见屠夫吴淦,吴淦向律师透露,2017年1月26日天津市二分检检察官宫宁和另一位检察院领导前往天津市第二看守所劝说他认罪配合庭审,遭吴淦拒绝。

2017年2月21日燕薪律师前往天津市第二看守所会见屠夫吴淦,吴淦委托律师传出被酷刑虐待的查处追究敦促书。敦促天津市检察院履行职责,接受其的举报,查处办案单位、羁押场所有关人员的违法行为,追究驻所检察官、宫宁、谢景春的渎职责任。

而其父亲徐孝顺受儿子吴淦维权遭牵连被当局报复,于2015年6月25日遭株连被以“职务侵占”的罪名刑事拘留。2016年3月22日第三次开庭审判。案件经3次庭审一直未宣判后于2017年1月19日取保获释。

分享这篇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