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运动编辑员获悉,2017年3月14日,陕西维权人士吕动力收到宝鸡市千阳县公安局不予签发普通护照、港澳通行证通知书,明确告知其涉嫌参与709事件,并多次在北京参与接受境外媒体采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十三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签发护照及港澳通行证。
据公开资料显示,吕动力原是一名企业家,2005年因举报千阳县委书记遭到打击报复,被以“虚报注册资金”罪判刑两年,他价值1千多万的工厂和土地被没收充公,从此被迫上访维权。
2013年,吕动力因为在北京拉横幅要求官员公示财产,被刑事拘留两次,第一次刑事拘留37天期满后,获释当天再次被刑事拘留,拘留期间曾遭遇殴打,后被取保候审。
2014年11月11日,吕动力被北京丰台警方以所谓“非法持有间谍材料”的罪名被刑事拘留。
吕动力于2016年3月首次申请护照及港澳通行证,但被以“涉嫌危害国家安全”为由拒绝,其后他多次向当地相关政府部门讨说法,对方指是北京方面下达的指令不能透露。
2017年2月,吕动力以“行政不作为”的名义将有关部门起诉至法院。
2017年3月14日他收到了宝鸡市千阳县公安局的《不予签发普通护照、港澳通行证通知书》,上面写道:经审查,本机关认为你涉嫌参与“709”事件,并多次在北京参与接受境外媒体采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十三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签发护照及港澳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