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以煽颠罪获刑五年 维权人士孙峰二审提出上诉补充意见 澄清涉嫌事项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且是公民基本素质


权利运动编辑员获悉,2017年3月10日,蔺其磊律师和刘荣生律师在淄博市看守所会见了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淄博市中院一审判处5年有期徒刑的山东维权人士孙峰,就其提出上诉并已获山东省高院受理后的二审辩护思路、案件事实、是否开庭审理、相应程序问题进行了商量讨论。孙峰提出上诉补充意见,澄清涉嫌事项行为符合法律规定且是公民基本素质。

下附蔺其磊律师和刘荣生律师的【孙峰涉嫌煽颠案件二审情况进展】
蔺其磊律师:2017年3月10日14时 ,我和刘荣生律师在淄博市看守所会见了孙峰,这是自淄博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以孙峰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二审山东省高院受理其上诉后律师的第一次会见。孙峰明显比接到一审判决书时的精神状态好多了。我们针对二审辩护思路、案件事实、是否开庭审理、相应程序问题进行了商量讨论。孙峰在山东省高院承办法官提讯他之后,又针对上诉状内容提出了长达六页的上诉补充意见,充分说明自己的行为即所谓的犯罪事实,不但不是违法行为,而且还是符合我国宪法法律规定的行为,是一个公民最基本应该具有的素质。
      最后孙峰表示对判决结果不做追求,现在心态已经好转,对各界人士对他和家人的帮助关切表示感谢。

据网上公开资料显示,孙峰,1966年8月18日出生,山东省淄博市人,网名“孙峰-无惧”,基督徒,2008年5月12日,曾因被山东省地方法院以“虚开发票罪”枉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遂在缓刑结束后走上了维权之路,期间,因深感中共专制、独裁、腐败的体制是导致个人维权艰辛、无望的本质性原因,于是由一位冤判维权者成长为一名自觉追求民主宪政的异议人士,亦因此备受当局的严酷打压和迫害:2014年1月29日,曾被淄博市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和逮捕,罪由是“举牌要求当局释放刘晓波、王炳章、许志永、吕加平等中国所有在押的政治犯、良心犯”,“举牌纪念六四”,“举牌说周永康掌管的政法委是马列邪教,败坏中共司法公正,制造众多冤案”,“举牌要求民主宪政,组建政党”等五大罪状、共计33项“犯罪事实”,后经代理律师和网友的强力声援,方被取保回家;2014年7月1日,曾因不畏风险,持续为民主发声(尤其是在六四期间和香港公投事件中不断在网媒上发声),而被当地警方以“在取保候审期间未经许可去广州”为由处以行政拘留10日;同年7月26日,曾被当地警方以“在网上发表《共匪依靠马列邪教的无神论和唯物论破坏了人类文明的基石》一文,攻击共产党”为由,处以行政拘留10日;2014年11月16日,被淄博市警方以“在取保候审期间从事违法活动”为由再次刑事拘留;2016年11月17日,被山东省淄博市中级法院一审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刑期至2019年11月15日。

目前仍被羁押于山东省淄博市看守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付家镇西八路与昌国路交叉口,邮编255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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