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运动编辑员获悉,2017年3月3日,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批捕的民生观察负责人刘飞跃其辩护律师燕薪向随州市公安局递交辩护手续和要求会见函,并希望随州公安局依法及时对会见事宜作出答复。随后前往随州看守所递交会见手续要求会见,接待警察经请示值班领导后答复律师,因本案属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在侦查阶段会见需办案单位许可,让律师再与办案单位联系。
以下是燕薪律师记述刘飞跃案办案经过:
燕薪律师:刘飞跃案办案小记
今天上午,我向随州市公安局递交了刘飞跃先生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的辩护手续和要求会见函,并希望其依法及时对会见事宜作出答复。原计划要跟办案警察聊下案件情况,但因其恰巧出差,只能将相关手续交其同事转交。
下午,去随州市看守所,递交会见手续要求会见,接待警察经请示值班领导后答复称,因本案属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在侦查阶段会见需办案单位许可,让我先与办案单位联系。
我刚离开看守所,门卫追出来,说他们领导想跟我聊下。我返回传达室,领导已到了,是一位龚姓副所长,看上去很老实拘谨的一个人。龚所长又把刚才警察的答复重复了一遍,也是让我先取得随州市公安局的许可。我向他问询了刘飞跃在看守所的状况,并特别提醒刘是政治案件,是良心犯,希望所方区别于普通刑事案件,给予最充分的生活保障和人道待遇,我说这是国际通例。龚所长表示,所方一直严格依法对待所有被羁押者,不仅是对刘如此。并称刘目前身体和生活情况很好,家人也可送钱送物,希望我放心。我问及该所是否需要劳动,答曰该所严格依法,不需劳动。问仓室通常关押人数,答十几人。
临走,我对龚所对本案的重视表示感谢,并希望所方能始终依法保障当事人权利。最后,我笑着跟他讲:不管怎样,我最终总还是会会见到刘飞跃的,将来还要经常打交道。他也笑答:对,对。握手告别。离开随州看守所。
2017年3月3日
据悉,刘飞跃于2016年11月17日在家中被随州警方带走,11月18日随州警方查抄刘飞跃住所时,口头告知家属,刘飞跃因接受境外资助,颠覆国家政权,危害国家安全,被刑事拘留,罪名是颠覆国家政权,但拒不告知其家属关押地点且无拘留通知书的送达。
2016年12月6日其辩护律师张科科前往随州市看守所会见刘飞跃,看守所否认关押刘飞跃先生。随后张科科律师赶到随州市公安局,张律师从国保处获悉,刘飞跃被关在随州市第一看守所,罪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理由是刘飞跃发布了一些反对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的文章。张律师要求警方依法送达拘留通知书,安排律师会见刘飞跃,送达扣押物品清单。国保称会见请求需要内部研究决定,拘留通知书和扣押物品清单,日后会依法送达。在与随州公安交涉后,张科科律师就接到了司法局的电话,说要找他“谈谈”,并明确表示让他退出刘飞跃案件的代理。
2016年12月20日文东海律师前往湖北省随州市公安局了解刘飞跃有关案情,并提出会见要求。随州市公安局向文律师承诺将尽快安排律师会见,具体时间待定,并表示欢迎律师介入,督促公安机关依法办案。
2016年12月23日被随州市公安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批捕。现羁押于随州市第一看守所。
2016年12月27日随州市国保约见一名已经辞职的义工,不让她参与刘飞跃的事、包括声援及公益捐款,及强逼其写了保证书,并要求她拍下视频劝网站负责人刘飞跃认罪。
2017年1月6日其辩护律师询问随州公安局会见时间安排,但警方答复“仍不能会见,能会见的时候会通知。”
2017年1月7日数十名访民在北京市丰台区高呼口号,并拉起横额,要求当局释放刘飞跃。
2017年1月10日家属日前收到户籍地湖北随州市公安局寄出的《逮捕通知书》,随州市公安局于2016年12月23日10时对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对刘飞跃执行逮捕,现羁押在随州市看守所(地址在随州市交通大道666号)。落款日期是2016年12月22日。随公(国保)捕字「2016」001号。
2017年1月18日,曾被要求拍下视频劝刘飞跃认罪的民生观察义工再次遭传唤,主要询问其有没有和飞跃案人员联系
2017年1月19日其辩护律师再次前往随州市看守所要求会见,但再遭拒绝,此前取保候审申请仍未获答复。
2017年2月9日,刘飞跃狱中致信代理律师文东海要求为其做无罪辩护,及提到自己被刑事拘留接近3个月以来,在看守所获保障相关权利。律师表示同类信件在寄出前通常要接受看守所检查,不排除刘飞跃的亲笔信只反映了部份情况。
2017年2月24日下午4时许,民生观察义工丁灵杰被北京市局和丰台分局及国宝前往其住址进行查抄并带走,至2月25日凌晨2许才释放,随后湖北随州警方再次约谈,要求沟通民生观察网站和刘飞跃事情。
2017年3月3日,刘飞跃其辩护律师燕薪向随州市公安局递交辩护手续和要求会见函,并希望随州公安局依法及时对会见事宜作出答复。随后前往随州看守所递交会见手续要求会见,接待警察经请示值班领导后答复律师,因本案属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在侦查阶段会见需办案单位许可,让律师再与办案单位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