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声援香港占中遭佛山中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的维权人士陈启棠 已提出上诉


权利运动编辑员获悉,2017年4月10日,李方平律师在佛山南海看守所会见因声援香港占中遭佛山中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的维权人士陈启棠(天理),陈启棠向其透露已当庭表示上诉,并在宣判笔录上提笔写道:“满纸荒唐言,一件诬陷案。不服,上诉!”并自己写了三页纸的上诉状转交管教,对公检法违反法定程序以及打压言论自由提出上诉。

下附李方平律师的【上诉截止日会见陈启棠】

今天苏昌兰丈夫阿德开车送我去佛山南海看守所会见陈启棠(天理)。陈启棠、苏昌兰两人都是2017年3月31日宣判,分别以煽颠罪判刑四年半和三年。当天前往旁听的阿德、苏尚伟(阿兰哥哥)、阿德年近八旬的老母亲三人被强制失踪七日,据阿德讲被控制后收掉手机关在南海少年军校,因三个人都是重病号,经要求又被送往医院三班倒看管,每餐定饭15盒,由此推算固定看守人员达到12人。
        9:30,管教把天理带出,继续在旁监控。可能是已经宣判的原因,监控距离在是两米开外,这比以往紧挨着侧耳旁听已有所不同。天理还是带着习惯性的灿烂笑容,根本不像一个年近花甲的老人,也完全没有几篇文章重判四年半的气愤和沮丧。他说虽是意料之中,但当庭表示上诉,在宣判笔录上提笔写道:“满纸荒唐言,一件诬陷案。不服,上诉!!!”他自己写了三页纸的上诉状转交管教,对公检法违反法定程序以及打压言论自由提出上诉。他分析了一番自己被抓、重判的原因。远因是十几年来参与佛山、广东地区、合肥小安妮等维权事件的积累;近因是香港占中时发了《敢怒、敢言、敢上街》等三篇声援文章和一些图片,以及积极营救苏昌兰。我告诉他,二审改判的几率微乎其微,包括案卷移送时间在内正常应该四个月左右审结,然后送监狱服刑。天理说上次他们构陷我所谓诈骗8000元被判了两年半,还有一年三个月余刑,就是不送我去监狱,这次能不能进监狱都难讲。临近告别时,天理要我转告家人,不要因为自己的事,影响孩子的终身大事。自己还要呆两年,孩子只要感情稳定,先结婚,不要等他出来,将来生孩子一起欢庆。说完,天理露出顽皮幸福的笑容。
                                            李方平律师

陈启棠:1959年12月10日出生,广东省佛山市人,网名“天理”,原南方某公司总经理,前网络“深青中国”和“蠢驴小区”总编辑,自1998年以来,曾任多个网络论坛小区版主、编辑、总编辑、管理员及区长,累计发表时事评论文章2000余篇,被深青小区称为“最富有批判精神的民主斗士”,与另一网络评论员“顺风”并称“深青二大网络写作狂人”,并被评为深青首届“十大杰出网络写作者”之一;近年来,又因针对一系列国内灾难性事件发表大量评论文章,特别是在多起重大维权事件中敢于仗义执言,挺身而出,备受网友好评。

基于以上行为,且又积极参与声援高智晟、郭飞雄等在押维权人士,并在当时为广东省佛山市南海三水的失地农民进行维权,而遭到当地政府的报复性关押;2007年10月26日,被佛山市警方以涉嫌“冒充警察罪”刑拘,一个多月后又被以涉嫌“招摇撞骗罪”正式逮捕;超期关押一年后,2009年终被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法院、佛山市中级法院先后二审,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刑满出狱后,其民主维权意识弥;2014年3月9日,因其参与2013年安徽张林孩子失学事件的声援活动,并为江门市进京上访被刑拘的访民组建律师团,而被佛山市警方以“聚众扰乱社会罪”拘捕;2014年10月14日,因其在网络上发表时评政论文章,而再遭当地警方行政拘留10天,其家被查抄;2014年11月25日,因其支持香港占中,同时又为广东省知名维权代表苏昌兰作公民代理,随在佛山市南海区看守所会见另一位在押当事人时被警方当场带走,旋即被佛山市南海分局警方以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罪刑事拘留;2014年12月31日,被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

2017年3月31日,陈启棠被广东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四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2017年4月10日,李方平律师在佛山南海看守所会见因声援香港占中遭佛山中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的维权人士陈启棠(天理),陈启棠向其透露已当庭表示上诉,并在宣判笔录上提笔写道:“满纸荒唐言,一件诬陷案。不服,上诉!”并自己写了三页纸的上诉状转交管教,对公检法违反法定程序以及打压言论自由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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