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长期上访被招远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逮捕的山东访民王江峰 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权利运动编辑员获悉,2017年4月12日,因长期上访被招远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逮捕的山东访民王江峰其辩护律师告知家属,王江峰案已于4月7日宣判(没有公开宣判),其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据网上公开信息显示 ,王江峰原是招远市蚕庄供销社主任,2003年被因职务侵占罪判刑6个月,缓刑1年,王江峰不服判决,坚持上访申诉,被多次行政拘留,地方当局甚至在2013年对其作出劳教1年的决定,理由是王江峰到联合国开发署上访,后在同年七月将其释放。


2017年3月13日,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招远市公安局逮捕的山东访民王江峰其律师在会见后透露,其是因长期上访遭招远市政府打压,法院法官的证据大部分不是来自其手机上的,法院法官的证据来源不明。

2017年3月23日 于招远市看守所审判庭第一次开庭。2017年3月30日 于招远市看守所审判庭第二次开庭。


2017年4月12日,因长期上访被招远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逮捕的山东访民王江峰其辩护律师告知家属,王江峰案已于4月7日宣判(没有公开宣判),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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