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9大抓捕 就大兴区公安局北臧派出所民警非法要求入屋查身份证 709家属王峭岭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权利运动编辑员获悉,2017年4月12日,709大抓捕案李和平的妻子王峭岭,就在家遭大兴区公安局北臧派出所民警非法要求入屋查身份证,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确认被申请人入户查身份证行为违法,及要求被申请人在大兴公安分局官网上赔礼道歉。

事由,2017年4月10日,709大抓捕案王全璋律师的妻子李文足,李和平律师的妻子王峭岭在家遭大兴区公安局北臧派出所民警刘涛(警号:059039)以俄罗斯都在反恐,为了她们的安全着想,必须查清这里住了些什么人,及包括这位女士,这么漂亮的女士为由,意图非法入屋盘查身份证。


下附(王峭岭关于警察入户查身份证的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王峭岭,女,45岁,家庭主妇,住北京朝阳区芳园里43号楼3122室,电话13121363110被申请人: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法定代表人:刘禹锡电话:010-57351509行政复议请求:    1确认被申请人入户查身份证行为违法,    2要求被申请人在大兴公安分局官网上赔礼道歉。事实和理由:     2017年3月27日,申请人正在租住的房间里(位于大兴区生物医药基地珺悦国际19-2208室)招待来访的朋友,听见敲门声。询问后对方自称是北臧村派出所的民警。申请人打开房门,看见两位民警一位便衣,民警将工作证拿给我看,陈爱军,警号057462,要求进申请人居住的房子里谈一谈,被申请人拒绝。后这位民警要求查我身份证,我认为这种查居民身份证的行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所规定的严重不符,严辞拒绝了。申请人对被申请人这种随意敲门查身份证的行为极其愤慨,这两位民警竟然说他们是从一楼挨家挨户敲门查过来的,查到我家,要我配合。依法屡责公民当然配合,但是屡责不当涉嫌违法,公民怎么能够配合违法呢?被申请人这种违法行为严重干扰了申请人的生活,申请人费了半天口舌跟本应懂法依法的民警解释法律条文,这一切有证人和照片为证。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这种行为严重违背《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现依法向北京大兴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此致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申请人王峭岭2017年4月 12日 附: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现场照片一张;    3证人证言一份,证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分享这篇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