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抓捕 辩护律师苏州会见徐文石 顾晓峰 相城分局以徐文石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 律师会见须经警方批准为由阻止会见 直属分局取走律师所函及顾晓峰委托书后等待回复


权利运动编辑员获悉,2017年4月9日,隋牧青律师前往苏州公安局分别会见了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执行指定居所监视的徐文石及顾晓峰,苏州市相城分局以徐文石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律师会见须经警方批准为由阻止其会见 ,苏州市直属分局取走其律师所函及顾晓峰委托书后在等待回复。

下附隋牧青律师的[苏州徐文石、顾晓峰寻衅滋事案通报】
2017.4.7上午,我受托赴苏州市公安局相城分局要求会见以寻衅滋事罪被指定场所监视居住的维权人士徐文石,法制科工作人员电脑查询后并未发现徐文石的案件登记情况,说明办案单位并非相城分局,而是另有单位。法制科负责人联系上级领导后称会尽快回复我可否会见,理由是警方有权顺延48小时安排律师会见。警方如此阻延律师会见的把戏我已见多,当即表明,警方应依法尽快安排我会见徐文石而非有权决定我能否会见,48小时内安排会见的规定系因故所致的最迟安排,不应成为警方无故阻延律师会见的挡箭牌。简单申明上述观点后,我便即刻赶赴相城区检察院控告相城分局违法行为:1.《指定场所监视居住通知书》未载明监居地点,令辩护律师无法径赴监居地会见徐文石,与相关法例及惯常做法相悖,不合理也不合法。2.警方自我扩权,非法阻延律师正常会见嫌疑人。3.警方内部办案程序异常,出具《指定场所监视居住通知书》者与办案单位并非同一单位。4.徐文石的户籍地、长居地均为常熟,其被控行为发生地应为常熟,本案依法应由常熟警方管辖,相城警方有越权管辖之嫌。
控告期间就相关法律问题与相城检方也进行了必要沟通。检方认为,被监居人法定义务之一是:会见外界人士须经警方批准,即被监居人会见律师也须经警方批准。我即刻反对:被监居人的法定义务不及于他者,律师并无会见被监居人须经警方批准的法定义务,检方观点混淆了被监居人和辩护律师二者的法定义务。
检方问及徐文石被抓的可能原因,我认为可能系以下三个因素的集合:1.多年参与维权。2.不听从地方政府号令,执意旁听影响颇大的范木根案庭审。(扣押物品清单中可见)3.苏州大抓捕期间,未完全遵从相关部门的招呼,接受一些境外媒体采访,披露了苏州大抓捕的相关情形。3.为苏州大抓捕受难者联系聘请及接待人权律师。
控告笔录完成后离开相城区检察院,已是上午11时30分许。
午餐后赶赴苏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再次要求会见以寻衅滋事罪被指定监视居住的顾晓峰,直属分局与相城分局不同,警卫森严,只能门卫通报等待接见,经过半小时许的等待,有工作人员奉命取走我的所函及委托书,称会给我回复,拒绝其他交谈。

下午四时许,将要离开苏州城之际,接到相城分局电话,再赴相城分局领取了一份《不准予会见通知书》,不准会见的理由是侦查中发现徐文石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律师会见须经警方批准。这种可笑的伎俩,我已在许多人权案件见识过。我当即表明观点、立场:《通知书》的理由完全不成立,徐文石的罪名系寻衅滋事罪并非危害国家安全安全罪范畴,徐文石迄今并变更罪名,如果侦查中发现其人涉嫌其他犯罪,应正式确定并通知其家属新罪名,否则应可推定警方在随意找借口非法阻止律师依法会见。接待人员无意与我论辩,我表达了观点后即离去。
按照警方的逻辑,别说徐文石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宇宙安全亦可信口捻来,问题关键在于:无论何种罪名,程序上必须先予正式法律文书确认并及时通知家属。
自2016.9.8苏州大抓捕,十几位维权人士相继疑因言获罪,罪名分别为扰乱法庭秩序罪(王明贤等)、寻衅滋事罪(徐文石、顾晓峰、胡诚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戈觉平、顾义民),迄今无一人获律师会见!
苏州大抓捕,法制遭大规模践踏的又一成功范例。

                                                                          by隋牧青律师、2017.4.9

事件延伸:
2016年9月8日,9名苏州维权人士因为G20峰会期间,在网上发表敏感言论被当局拘捕,大部分被以涉嫌扰乱法庭秩序罪指定监视居住,另3人周金丹、范永海及陆正国已获释。

其中
2016年9月8日上午顾义民被苏州市公安局传唤带走。9月9日上午九时左右许顾义民家属去大义派出所要抓捕顾义民的手续,派出所拒绝出具任何手续。

2016年9月12日顾义民妻子徐燕与徐春玲、吴其和的家属一起去苏州公安局查询被抓几人的下落,公安局工作人员当时说顾义民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通知书已经邮寄出去,徐春玲的家属得到了同样的答复,徐春玲也是被监视居住,而吴其和家属则得到消息吴其和可能被刑事拘留。

2016年9月13日早上,苏州大抓捕之一顾义民的妻子徐燕收到通知书,称顾义民于9月9日被苏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监视居住。

2016年9月20日顾义民妻子徐燕前往邮寄监视居住通知书的派出所为顾义民送衣服时派出所否认经办此案。派出所警察查询之后告诉徐燕,人不是他们抓的,是常熟市大义派出所。徐燕问为什么监视居住通知书是从阳澄湖派出所邮寄出的,派出所的人商量后又跟徐燕说不是他们邮寄的,盖章单位是苏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

2016年10月31日,陈进学律师与顾义民妻子徐燕前往苏州市公安局申请会见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监视居住的顾义民,及要求和办案警察见面了解案情。但遭苏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警察以办案警察不在拒绝会见。

2016年11月2日,顾义民妻子徐燕发出消息,称收到顾义民的三封信,信的内容大致让徐燕不要请律师,要请也请官派的。

2016年11月4日,江苏苏州维权人士戈觉平(网络名称:奔博)被苏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其妻陆国英,于2016年11月5日早上7点,被以涉嫌“扰乱法庭秩序”,指定监视居住。

2016年11月7日,顾义民的辩护人陈进学律师再次到办案单位,提出对“指定监视居住”不准予会见法律程序的异议,并申请在顾义民妻子徐燕生产时让顾义民回家陪护,办案单位的回答是,汇报后给答复。

2016年11月8日,苏州维权人士胡诚被警方带走。随后住家遭到搜查,大量物品被扣押。倪金芳、邢佳(邢介忠)亦被警方以涉嫌“扰乱法庭秩序”罪被传唤。

2016年11月9日,维权人士胡诚、倪金芳家属收到通知,两人均已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警方透露涉及范木根事件。胡诚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被苏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指定监视居住。倪金方以涉嫌“扰乱法庭秩序”罪,被常熟市公安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2016年11月10日,维权人士邢佳(邢介忠)家属收到通知书,邢佳(邢介忠)被常熟市公安局于10月8日以涉嫌“扰乱法庭秩序”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2016年11月16日,戈觉平与陆国英(戈觉平妻子)其辩护律师前往苏州公安局直属分局及常熟市共公安局申请会见,但均遭敷衍。

2016年11月22日,顾义民妻子徐燕收到不予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苏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以顾义民采取取保候审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害性为由拒绝取保陪产。

2016年11月25日,彭永和律师前往苏州市公安局申请会见胡诚。苏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警官韩旺拒绝接待,派了其他警官在公安局人民来访接待室接待了胡诚家属及彭律师一行,彭律师向公安局提交了有关委托手续及会见申请。该警官称不是胡诚案子的经办人但接收了相关材料并答复将转交给具体办案人员,三到五天后给予答复。

2016年11月28日,戈觉平其律师王宗跃收到苏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针对之前申请取保的答复,苏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以对戈觉平采取取保候审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为由拒绝申请。 不予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 苏公(直属)不变字[2016]30号

2016年11月29日,胡诚其律师彭永和收到苏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针对之前申请会见的答复,苏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以胡诚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律师会见有碍侦查或者可能泄露国家机密而拒绝律师会见。苏公(直属)不准见字[2016]14号

2016年12月3日,陆国英其律师萧云阳收到常熟市公安局针对之前申请会见及取保的答复,常熟市公安局以陆国英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律师会见有碍侦查或者可能泄露国家机密而拒绝律师会见及不予变更强制措施。熟公(刑)不准见字[2016]12号、熟公(刑)不变字[2016]10001号
2016年12月7日,陆国英其律师黄志强前往常熟公安局要求会见,常熟市公安局法制科王警官指不知道具体经办民警是谁收下会见所需材料,要求律师待通知。

2016年12月7日,戈觉平其律师余文生前往州市公安局,向苏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递交了戈觉平的辩护手续及会见申请。直属分局一名警官并接受了辩护手续及会见申请,口头答复“如手续没问题,会向其发送书面回复”

2016年12月8日,常熟公安局告知黄志强律师,陆国英正在被指定监视居住不可能委托律师,要求律师重新办理委托和会见手续。

2016年12月9日,常熟公安局王警官称陆国英已写书面申明不需要黄志强律师担任其辩护人。律师要求对方提供陆国英的申明文件遭拒。

2016年12月12日,苏州大抓捕事件中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监视居住的戈觉平其律师余文生收到苏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不准予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当局以戈觉平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属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会见有碍侦查或者可能泄露国家秘密,拒绝律师会见申请。 苏公(直属)不准见字[2016]14号。

2016年12月12日,胡诚辩护律师张金武上午前往苏州市公安局要求会见胡诚,并就胡诚所涉寻衅滋事不适用监视居住及不允许律师会见向苏州市公安提出强烈质疑,严肃要求警方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王警官亦同意张律师的意见,并同意向办案单位转达,表示会就张律师要求会见胡诚的要求做出书面答复,该案目前由国保在办理。


2016年12月13日下午,胡诚夫人朱言琴女士被常熟市公安局国保约谈。主要内容是要求家属不要发声,不要请人权律师,配合公安机关劝导胡诚。

2016年12月14日,胡诚的代理律师张金武收到苏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不予会见通知书。

2016年12月25日,戈觉平其代理律师余文生向苏州警方致函,因健康原因,再次为其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

2017年1月9日,陆国英其代理律师黄志强被当局通知已遭解除委托,但拒绝提供声明书给律师,及律师要求见当事人核实亦遭拒。

2017年1月23日,苏州大抓捕事件中被以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监视居住的戈觉平其代理律师余文生律师再向苏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递交要求会见戈觉平的书面申请,同时向直属分局递交了对戈觉平取保候审的书面申请。苏州市公安局接待人员表示会书面回复余文生律师的申请。

2017年1月27日,顾义民获取保候审返回家中。

2017年1月25日,戈觉平其代理律师余文生律师收到自称是苏州直属分局的人员联系,指当事人已经解除辩护律师,有戈觉平签署不认可他之前签署的空白授权委托书的文件。

2017年2月6日,苏州大抓捕事件持续,江苏常熟维权公民顾晓峰于公司被苏州公安局直属分局人员带走,住址遭搜查。

2017年2月7日中午,顾晓峰其前妻接辖区国保通知前往派出所拿通知书,通知书上显示顾晓峰被苏州公安局直属分局以寻衅滋事罪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苏直公(刑)监通字[2017]1001号

2017年2月23日,被苏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以寻衅滋事罪执行指定场所监视居住的维权公民顾晓峰其辩护律师隋牧青前往苏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要求会见顾晓峰,遭苏州公安局法制支队工作人员回复称会见须申请为由拒绝,后赶赴苏州市检察院控告苏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违法滥权、非法拒绝辩护律师依法会见嫌疑人,被检察院以委托手续欠缺为由拒绝立案查处。
2017年2月24日,被常熟市公安局以“扰乱法庭秩序罪”抓捕的公民王明贤的辩护律师隋牧青到常熟公安局第三次要求会见并了解王明贤的状况,常熟警方接待者拿出一张据称是王明贤手书的纸条,声明其在侦查阶段无需聘请律师,律师要求拍照,遭对方拒绝。

2017年3月10日,被以涉嫌“扰乱法庭秩序”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吴其和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其家属被派出所告知其夫于2017年3月8日被逮捕转至看守所关押。但家属未收到警方的逮捕文件,不清楚被批捕罪名或关押哪个看守所。目前确认徐春玲已经释放,她近日已回家。


2017年3月20日,苏州908大抓捕事件持续, 常熟徐文石遭刑事传唤 ,家中被查抄,其妻子温玉霞因为不肯交出平板电脑亦被以涉嫌阻碍执行职务罪带走。带到常熟巿谢桥派出所传唤,大约4小时后获释。

2017年3月23日,日前遭刑事传唤及家中被查抄的熟徐文石其妻子温玉霞收到苏州市公安局相城分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通知书。徐文石被苏州市公安局相城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相公(埭)监通字[2017]10001号。据扣押清单显示,此前被查抄物品包括:涉范木根案纸质资料、横幅、手机、电脑、电脑、公民精选集书籍、公民徽章、相机等。

2017年4月9日,隋牧青律师前往苏州公安局分别会见了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执行指定居所监视的徐文石及顾晓峰,苏州市相城分局以徐文石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律师会见须经警方批准为由阻止其会见 ,苏州市直属分局取走其律师所函及顾晓峰委托书后在等待回复。

(徐文石)

(吴其和)
顾晓峰
戈觉平(网名:奔博)

(陆国英)
(胡诚)

(顾义民)
(朱雪英)
(徐春玲)
邢佳(邢介忠)
(王婉平)
(王明贤)
(倪金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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