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声援香港占中遭佛山中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三年的人权捍卫者苏昌兰 已向法院提出上诉


权利运动编辑员获悉,2017年4月7日,因声援香港占中遭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三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的人权捍卫者苏昌兰,其辩护律师吴魁明于4月6日上午到看守所与其会见后表示:苏昌兰对因其为公民维权而遭此判决感到愤怒,并已把上诉材料交给他,下午律师向佛山中院提交了上诉状和要广东省高院公开开庭审理二审的要求书。

据公开资料显示,苏昌兰:1971年出生,广西壮族自治区岑溪市人,原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三山小学教师,自1999年起,开始关注广东省南海三山港的农村“出嫁女” 股权问题,介入各种维权活动,并在当地三山 “出嫁女”维权活动中,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帮助过数十名“出嫁女”获取到部分的合法权益;由于其维权行为触动了地方官员的基本利益,随遭到地方当局的严厉打压,以其不属于南海市毕业分配的教师为由而将其开除,并成为地方当局的重点监控对象, 屡遭随意扣押、打击、恐吓和骚扰之痛;然而正因如此,其逐渐成长为广东省女权运动中较早先驱者之一,民间堪称“广东维权运动的奇女子”; 2014年10月27日,因其对香港占中踊跃发帖声援,被当局指控“疑其在网上群组或微信转发香港占中运动讯息,留言含有鼓吹成份”,随被当地佛山市南海桂城街警方以 涉嫌“寻衅滋事”罪传唤,其家被查抄,后又在当日,被警方转换罪名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2014年12月3日,被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2015年11月12日,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以其境外网站发表四篇文章(《苏昌兰:关注失踪维权斗士-马胜芬》《中国妇权关于曹顺利被虐致死的严正声明》《投书:广东佛山农村基层“民主选举”纪实》《法律咨询被指传销 律师等13人被拘》等。)为由将案件移交至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佛检刑诉[2015]143号。2016年4月21日案件一审开庭,没有当场宣判。2016年中下旬,佛山市中级法院以案情重大复杂为由,多次报最高院延长拘押期。

苏昌兰长期以来患有甲亢,心臟间歇性停顿症,病情严重,常出现手脚颤抖。在拘押期间曾因手脚患湿疹溃烂被送去镇医院治疗,但是医院条件有艰,得不到有效的治疗,律师多次为她申请取保候都遭拒绝。

2017年3月31日,苏昌兰被广东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据其辩护律师刘晓原介绍,宣判极为荒唐,法官宣读判决书时只读公诉方的指控和法院的认定,不说辩护律师的辩护观点,宣读结束后也不问被告人是否上诉就敲法槌说宣判结束,整个宣判过程不到三分钟。

2017年4月1日,苏昌兰家属于庭审结束后被广东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安排去会见苏昌兰后失联。

2017年4月7日13时许,刘晓原律接到苏昌兰丈夫陈德权电话指,3月31日案件宣判后中午时分,陈德权和母亲还有苏昌兰哥哥苏尚伟在法院的安排下,三人去到南海区看守所会见苏昌兰,会见期间禁止陈德权和苏尚伟会见苏昌兰,只准其母亲去会见。随后三个被南海区国保带到少年军校限制到第二天再被送到平洲医院治疗,交由村治安队看管。直到4月7日中午才允许三人回家。

2017年4月7日,因声援香港占中遭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三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的人权捍卫者苏昌兰,其辩护律师吴魁明于4月6日上午到看守所与其会见后表示:苏昌兰对因其为公民维权而遭此判决感到愤怒,并已把上诉材料交给他,下午律师向佛山中院提交了上诉状和要广东省高院公开开庭审理二审的要求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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