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运动编辑员获悉,2017年5月20日,广州维权人士李小玲于2017年5月17日下午,按约前往珠海市中级法院办理材料递交手续,法院工作人员后悔已收取李小玲材料,想把材料退回给李小玲并要求收回回执单,李小玲不同意,后被五六个法警围困法院、限制其人身自由。
李小玲拨打110报警后,被前来出警的南溪派出所以叶生(音)副所长为首的警察用暴力手段强制押送(李小玲面部朝下被几个人抬出法院)到南溪派出所,20时许,李小玲出现头晕、眼痛症状,21时许,李小玲出现头疼眼疼加速并呕吐,以及青光眼症状,李小玲要求警方紧急送往医院医治,但警方故意拖延,并把已疼痛至半昏迷状态的李小玲进行采集,强行给其做笔录,直到约凌晨三点,警方才把(李小玲因半昏迷无法确认时间)已经几度呕吐的李小玲送至香洲区人民医院急诊室后,警察随即离开;
医生诊断后指出病情延误太久已失明(从出现症状到送院延误超过七小时),必须手术解决;因情况紧急转至中山大学眼科医院,经中大眼科医生诊断左眼完全失明,并极有可能殃及右眼,至今仍没有明确可治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