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运动编辑员获悉,2017年5月19日上午,因为拜祭六四死难者遭成都当局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的四川维权人士陈云飞,其辩护律师郭海波于看守所会见时得知,成都新津县看守所所长张林以陈云飞未喊“领导好”触犯所规为由对其实施惩罚戴手铐脚镣两周。郭海波律师在看守所会见陈云飞时,发现陈云飞仍身戴枷锁。由于陈云飞手腕破损,会见时,看守所还给其戴上护腕遮掩伤口。郭海波律师随后向看守所提出交涉。但所方态度傲慢,声称不怕告。
据维基百科资料显示,陈云飞,四川维权人士,90年代初毕业于北京农业大学,是八九民运参与者。2007年六四18周年当天,因在《成都晚报》上刊登“向坚强的64遇难者母亲致敬”的广告遭到当局的打压,被警察从家中带走,后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处以监视居住半年。他也曾数次试图到北京祭奠赵紫阳而受到成都警方的控制和警告2011年因中国茉莉花革命被软禁家中。
2015年3月25日,陈云飞与其他20多人在四川新津县为在1989年六四事件中的死难学生肖杰、吴国峰扫墓后,在返回的路上被一百多名持枪特警拦截并带走。警方于30多天后告知其罪名为“寻衅滋事、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已被刑事拘留关押在四川省新津县看守所。后来检察院取消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名,该案曾宣布于2016年6月30日在成都市武侯区法院开庭审理。但后临时取消。2016年12月26日上午10时30分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第三审判法庭开庭审理。
2017年3月27日,陈云飞的辩护律师郭海波收到成都武侯区法院书面和电话开庭通知,陈云飞案将于2017年3月31日上午9:30在成都武侯区法院第三庭开庭,地址在成都市武侯区机投镇潮音路6号。
2017年3月31日,因为拜祭六四死难者遭成都当局以寻衅滋事罪起诉的四川维权人士陈云飞案在成都武侯区法院第三庭开庭,并当庭宣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其表示要上诉,理由是判刑太轻。
2015年3月25日,陈云飞与其他20多人在四川新津县为在1989年六四事件中的死难学生肖杰、吴国峰扫墓后,在返回的路上被一百多名持枪特警拦截并带走。警方于30多天后告知其罪名为“寻衅滋事、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已被刑事拘留关押在四川省新津县看守所。后来检察院取消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名,该案曾宣布于2016年6月30日在成都市武侯区法院开庭审理。但后临时取消。2016年12月26日上午10时30分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第三审判法庭开庭审理。
2017年3月27日,陈云飞的辩护律师郭海波收到成都武侯区法院书面和电话开庭通知,陈云飞案将于2017年3月31日上午9:30在成都武侯区法院第三庭开庭,地址在成都市武侯区机投镇潮音路6号。
2017年3月31日,因为拜祭六四死难者遭成都当局以寻衅滋事罪起诉的四川维权人士陈云飞案在成都武侯区法院第三庭开庭,并当庭宣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其表示要上诉,理由是判刑太轻。
2017年4月11日,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四年的四川维权人士陈云飞其辩护律师郭海波疑因发布案件庭审纪实和一审判决书,遭成都金牛区司法局约谈及笔录。
2017年5月4日上午,因为拜祭六四死难者遭成都当局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的四川维权人士陈云飞,其辩护律师隋牧青和郭海波前往成都中院法官表达了要求二审开庭审理的诉求,后赴新津县看守所会见了陈云飞后透露,陈云飞在看守所遭受酷刑等惩罚,造成手腕严重挫伤。
2017年5月19日上午,因为拜祭六四死难者遭成都当局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的四川维权人士陈云飞,其辩护律师郭海波于看守所会见时得知,成都新津县看守所所长张林以陈云飞未喊“领导好”触犯所规为由对其实施惩罚戴手铐脚镣两周。郭海波律师在看守所会见陈云飞时,发现陈云飞仍身戴枷锁。由于陈云飞手腕破损,会见时,看守所还给其戴上护腕遮掩伤口。郭海波律师随后向看守所提出交涉。但所方态度傲慢,声称不怕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