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律师发起要求全国人大成立特别调查委员会查明709系列案件办理过程中有关酷刑问题的建议并开放联署签名


权利运动编辑员获悉,2017年5月14日,有律师就709大抓捕事件中多位获释人士披露羁押期间遭受酷刑虐待的情况,特意向全国人大发起要求成立特别调查委员会查明709系列案件办理过程中有关酷刑问题的建议,并开放公民联署签名,希望中国政府尊重和保障人权,要求全国人大依法成立特别问题调查委员会,就709事件中存在的酷刑问题以及其它违法犯罪行为进行独立调查,并将调查结论公之于众,依法追究相关违法犯罪人员的法律责任。以下是《建议》全文:

关于要求成立特别调查委员会查明”709″系列案件办理过程中有关酷刑问题的建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自2015年7月9日以来,全国各地有超过三百名律师和公民分别被各地的警察约谈、警告、传唤、拘留、逮捕甚至判刑(通称“709”系列案件)。从已经审结的部分案件来看,我们发现司法机关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多项规定,包括滥用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变相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以及违反公开审判原则等违法行径。


更令人震惊的是,部分当事人比如谢阳、李和平、李春富、吴淦等人被披露在羁押期间遭受了殴打、被强迫服用不明药物、剥夺睡眠、被滥用戒具等严重侵犯基本人权的情形。这些消息尤其令我们对王全璋、吴淦、江天勇等人的羁押处境感到极度地不安和担忧。我们必须指出,这些骇人听闻的酷刑,是一种令人发指的犯罪行为,不仅与现代文明背道而驰,而且让整个国家蒙羞和感到耻辱。


中国是《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的缔约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鉴于“709”系列案件系在全国范围内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我们强烈要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71条的规定立即成立特别问题调查委员会,就“709”系列案件存在的酷刑问题以及其他违法犯罪问题进行独立调查。调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应当包括律师代表和公民代表,调查结论应向全国人民公开,相关违法或犯罪人员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建议由部分中国律师发起,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全体公民开放联署。


2017年5月14日


联署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联署人签名:

卢思位 律师、丁家喜 律师、葛文秀 律师、刘书庆 律师
王清鹏 律师、黄汉中 律师、王  磊 律师、覃永沛 律师
杨在新 律师、覃臣寿 律师、张庭源 律师、陈家鸿 律师
李金星 律师、张  磊 律师、张赞宁 律师、许思龙 律师
郭连辉 律师、王秋实 律师、何  伟 律师、邹丽慧 律师
吴魁明 律师、于庸河 公民、王晓霞 公民、张宝成 公民
刘珏帆 公民、宋宁生 公民、袁小华 公民、许光利 公民
谭家骥 律师、杨名跨 律师、舒向新 律师、吕方芝 律师
陈进学 律师、文东海 律师、李威达 律师、钟锦化 律师
瞿  远 律师、蔡  瑛 律师、李方平 律师、童朝平 律师
陈以轩 律师、于  全 律师、李永恒 律师、马连顺 律师
张重实 律师、卢廷阁 律师、陈金华 律师、任全牛 律师
罗  茜 公民、张  海 律师、曾  义 律师、孟  猛 律师
徐红卫 律师、纪中久 律师、刘正清 律师、王振江 律师
温海波 律师、滕  彪 律师、刘  巍 律师、蒋援民 律师
许桂娟 律师、郑恩宠 律师、常伯阳 律师、蔺其磊 律师
刘士辉 律师、唐吉田 律师 、余文生 律师、欧彪峰 公民
梁小军 律师、王清鹏 律师、陈建刚 律师、李  蔚 公民
甄江华 公民、古  懿 公民、苏雨桐 记者、曲  彪 公民
徐剧评 公民、守  义 公民、李贵生 律师、戴光来 公民
燕旺利 公民、王  刚 公民、邹  利 公民、陈泽霖 公民
分享这篇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