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运动编辑员获悉,2017年5月6日,709大抓捕事件中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和扰乱法庭秩序罪的谢阳律师的妻子陈桂秋首次公开披露谢阳遭受酷刑的消息来源,并逐项反驳中央电视台谎言。以下是陈桂秋披露及反驳内容全文:
2017年3月2日,CCTV-4中文国际在11分49秒的节目中,对有关湖南人权律师谢阳遭受酷刑的事做了报道。报道通过多方调查佐证,全面证明“谢阳没有遭到酷刑”,有关谢阳酷刑是由我和江天勇律师“合谋策划”出来的。报道内容包括自去年11月21日被秘密关押至今的江天勇律师出镜认罪,湖南省检察院对谢阳酷刑进行的所谓“独立调查”,记者进入看守所采访谢阳的所谓见闻等。
对于谢阳酷刑的真相,陈建刚律师作为辩护人,在去年十二月以及今年一月份持续几天的会见中做了详尽、专业而严谨的笔录,并在1月19日公诸于众。官方媒体3月初发起的大规模构陷也暗示陈建刚律师的笔录为虚构。对此,陈建刚律师已经做了详细而有力的反驳。
从3月初到现在,我已经沉默了两个多月。今天我决定打破沉默,首先披露我从去年8月开始,如何陆续获得谢阳遭受酷刑的消息。然后我将对中央电视台的报道进行逐项反驳,我想让全世界知道到底谁在撒谎编造,是谢阳、我、江天勇律师、陈建刚律师,还是贵为一国喉舌的国家宣传机器。
一.我如何从多渠道获得了谢阳酷刑的信息
(1) 2016年7月底,湖南国保出于做谢阳思想工作的目的,安排张重实律师见到谢阳。当时谢阳已经失去自由一年,在监视居住六个月后,关押在长沙市第二看守所。见面非常短暂,谢阳匆忙向张律师描述了一些酷刑情况。谢阳说他遭受了刑讯逼供,并曾喊叫呼救。谢阳还告诉律师,近日看守所把与死刑犯关押在一起,死刑犯蓄意用燃烧的烟头挑衅他并发生冲突,他被死刑犯用手链往死里打,头部受伤。
(2) 2015年8月,有人多次半夜2、3点给我打电话、发短信,说长沙市德雅路上的国防科技大学第一干休所的二楼,有人求教,并把我的电话、名字、单位都大声喊出来了。我也去找这位勇者核实过,他说惨叫声非常恐怖。后来辩护律师的笔录印证了那次惨叫的情形。当时谢阳在重病下遭殴打,向窗外大声喊叫求救。
(3) 2016年11月21日,张重实律师第一次正式会见谢阳,亲耳听到谢阳被看守所袁进殴打的惨叫声,以及触摸了谢阳被打肿流血的脑袋。对此,张重实律师和我向媒体做了披露。
(4) 在谢阳被关押在看守所的一年多里,多位已经释放的人员向我传递了非常详细的酷刑信息,描述了谢阳在看守所遭受的非人遭遇,包括被隔离、被禁止用钱、没有牙膏手纸等。谢阳还向他们讲述了他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所遭受的种种酷刑折磨。我有录音可以证明,合适的时候我会公布出来。
(5) 我和国保队伍、公安队伍的人接触期间,有些人给我传递谢阳在关押期间的一些酷刑信息。我有录音可以证明。
(6) 我掌握的谢阳酷刑的信息来源广泛,因为怕真相提供者被打击报复,我不能说出实名。他们是国保队伍良心尚存者、公安系统良心尚存者、善良的普通老百姓、与我们同样受难的人。等到哪天恐怖制造者都下地狱了,我将把他们当英雄捧出来。
在陈建刚律师的笔录发表前,我和辩护律师公布的酷刑信息包括两个时间段:谢阳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2015年7月11日 – —2016年1月8日),以及进入看守所后(2016年1月8日 – —今天)。我们所掌握的信息,件件可核实。
我从以上渠道获得的谢阳酷刑的信息,在陈建刚律师会见谢阳后所做的笔录中,全部得到了印证。
二.对中央电视台的批驳
以下我以CCTV对谢阳酷刑报道的节目顺序,逐步揭穿他们无耻的谎言:
(1)在节目播出的8点33分钟处,报道指出:“记者注意到,谢阳上楼时“行走正常、步态稳健、爬楼梯时轻松自如”。
记者采访是2017年2月27日,离谢阳被秘密关押的日期足有597天。谢阳右腿骨折,这么长时间是否应该愈合了?但现在的愈合,能说明之前没有被坐吊吊椅折磨、导致双腿肿胀异常、大腿小腿一般粗?
(2)在节目播出的8点34分钟处,他们采访到谢阳,并引用谢阳的话:“我当时叫救护车是和这个腿没有关系的,是由于我生病了”。在8点35分钟处,记者说:“确实是叫了救护车,但并不是西方媒体所报道的遭受酷刑的结果,而是由于身体出现了发抖的情况,经过诊治医生发现没有什么问题,为慎重起见,警方还是通知了120,到驻地再次诊断。确定谢阳身体状况正常。”
记者,你奉旨编谎,良心何在?根据《谢阳会见笔录》,真实情况是:谢阳在重病情况下,居然被人一只手顶住胸口推在墙上,一动都不能动,甚至无法呼吸;另外一只手左右煽谢阳耳光,打脑袋,直至昏迷。
120来了后做了什么?没有任何救治,没有药物,看看就走了。记者,出于专业上的严谨,你为何不调取2015年10月下旬该事件发生的录像来核实?录像不是最能为你提供事实和真相吗?
(3)在8点35分钟播出的节目中,报道指出:“谢阳现在身体正常,西方媒体所报道的他在羁押期间遭到殴打折磨的事是如何炮制出炉的呢?”在8点37分钟 – 8点42分钟的节目中指出,记者指出江天勇是“根据自己的想象,授意谢阳妻子编造谢阳遭遇酷刑的文章,然后经过自己的修改润色之后发布出去”,并大量引用江天勇的认罪,认定江天勇是谢阳酷刑的主要炮制者和幕后推手。在节目播出的8点38分钟,记者指出“事实上编造这些酷刑时,不管是谢阳的妻子还是江天勇本人,都没见过谢阳。直到文章出炉后律师才第一次会见谢阳”,“江说是他编的”。在8点38分钟的节目中指出,“谢阳现在的代理律师会见谢阳后,再次在网络上抛出一份所谓的《谢阳会见笔录》,这份笔录竟然和此前境外媒体炒作的、由江天勇炮制的、谢阳遭遇酷刑的内容如出一辙。”
我在前面已经清楚地写了我的信息来源,与江天勇毫无关系。江天勇律师的言行真伪,我们不得而知,因为他是在秘密关押中,失去自由。他在监狱外的亲人现在都被监控,辩护律师的会见权、通信权、了解案情权等等都被剥夺,这样状况下,会发生什么样违法的事情呢?江天勇会在什么样的逼迫状态下做出此类自我抹黑的视频?我们会有知道真相的一天。
我将我知道的酷刑信息整理成文,交给中文系毕业的、文学功底深厚的江天勇律师润色,是违法吗?如果你们认为“把长句子改成短句子、把图片的位置移到中间位置”是违法编造炮制的话,那你们天天做的文字和图片编辑工作该如何定性?
陈建刚律师会见后公布的《谢阳酷刑笔录》,为何与我掌握的信息如出一辙?因为这就是酷刑事实啊!酷刑发生了,不管是谁公布,都会是一样的。如果你们是有良知的自由媒体,由你们来公布这些事实的话,难道会不一致吗?
(4)在8点42分钟的节目里,记者指出:“谢阳遭遇酷刑一事,经西方媒体报道之后,也立刻引起了湖南省人民检查院的高度重视。他们专门成立了调查组,对此事进行了独立调查。结论是:没有酷刑。”在8点42分钟的节目里指出:“2月13号,专门成立了八人调查组,主动对此事进行了独立调查。”在8点42分钟的节目里指出,湖南省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杨忠平副处长说:“经过我们的调查,这四块内容基本上查不属实。就是说可以肯定地说不属实。”
我问你们:你们说的“立刻高度重视”是怎么个“立刻”?我早在2016年8月12日就公布了知道的第一个酷刑信息“陈桂秋:“709”案谢阳遭酷刑:拒绝会见,你们究竟在害怕什么?”,辩护律师们在2017年1月19日公布了《会见谢阳笔录》和《会见谢阳笔录》(二),你们所谓的调查组怎么2月13日才成立?你们这是“立刻”吗?
再说说你们的“独立”。我和先后四位辩护律师们无数次到长沙市检察院、湖南省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长沙市第二看守所驻所检查室、长沙市公安局、湖南省公安厅、公安部反映谢阳酷刑情况,我们现场找你们、递交控告信、邮寄控告信,给你们发短信、打电话,你们哪位给我们答复了?相反,你们串通一气,共同对付谢阳,对付着我和我的辩护律师们。你们的“独立”在哪里?你们如果不是撒谎,欺骗中国公众,欺骗国际社会,为何要秒删我们的文章?真相令你们害怕,是不是?
(5)在8点43分钟的节目里,记者说:“事实上,谢阳被羁押期间不止是没有受到所谓的酷刑,监管人员针对他羁押前腿部受伤的情况,还给他安排医生,用云南白药等进行治疗。”
你们是害怕谢阳坐吊吊椅后,上下肿胀一般粗的腿被废掉了,没有办法向上面交代吧?可是,不论是骨折,还是肿胀,云南白药有用吗?你有常识吗?
(6)在8点43分钟的节目里,记者说:“警方介绍,在谢阳被羁押期间,司法机关拟安排其妻子与他会见,但江天勇唯恐两人见面将使谢阳的思想发生转变,认罪悔罪,因此极力劝阻。谢阳妻子听信于他,所以至今未与谢阳会见。”
记者,你做这样的节目,应该没有人告诉你一些秘密,让我来告诉你吧!2016年10月初,湖南省检察院的人与湖南省公安厅的国保,来到湖南大学,在我面前极其迅速地拿出一张纸晃了几秒钟后,立马收回去折叠进公文包。当我要求细看一下时,他们坚决不让我看了。他们说那是谢阳的亲笔,要我去看守所见一面。可是,既然是谢阳给妻子的亲笔,为什么不让我细看?里面到底有什么蹊跷?我说需要时间来决定此事。可是,他们极其迫切。我说下午不行,他们说现在就可以,立刻可以赶往看守所,那时已经是中午12点左右了。
事情奇怪啊,我的辩护律师张重实、蔺其磊几十次跑长沙,跑各级公安局、各级检察院,要求保证会见的权利,15个月了都没有会见到谢阳,此时却突然来人要我立刻、马上、当下去见谢阳!而且不能告诉任何人、特别是不能告诉律师!这样的情况下,若是你,你敢去吗?反正我不敢!所以我拒绝了。记者,这才是你需要告诉观众的真相。
我深深知道,在中国,公检法是一家,司法毫无正义和透明可言。根据中国法律,谢阳在关押期间,一天24小时,一星期7天,必须有视频记录。若嫌时间太长,就拿出2015年7月12日 – —2015年8月11日,一个月的视频足以。如果酷刑是假的,官方只需要拿出谢阳关押期间的录像为证。这是最有说服力的原始证据,官方为什么一直不拿出来?可见你们所谓的这证那证,全是伪证!
对于抹黑我、否认谢阳酷刑、参与此报道制作的所有人:湖南省检察院的无良检察官们、媒体无良记者们、幕后推手们,我都将保留依法控告的权利。我会控告,而且要控告到国际上,让真正独立的司法力量来为我、为谢阳、为我的辩护律师们申冤!
撰写人:
709家属:陈桂秋(谢 阳妻子)
支持者:
709家属:王峭岭(李和平妻子)
709家属:李文足(王全璋妻子)
709家属:金变玲(江天勇妻子)
709家属:原珊珊(谢燕益妻子)
709家属:刘二敏(翟岩民妻子)
709家属:樊丽丽(勾洪国妻子)
2017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