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公民陈思明记述因参与人体行为艺术纪念六四事件28周年活动而被拘留的经历

权利运动编辑员获悉,2017年6月15日,湖南株洲公民陈思明通过网络公开发表因为和九位参与人体行为艺术和燃点蜡烛纪念“六四事件”28周年活动而被拘留七天的文章,记述其为何要参与纪念六四以及被拘留的经历,以下是陈思明记述纪念六四全文。
图右一为陈思明
陈思明:纪 念 六 四
28年来,我年年纪念六四,不管用什么方式纪念都从未忘记这个悲惨、哀伤的日子。当年我们无力制止血腥的屠杀,但如今我们可以拒绝遗忘,我们有权表达对六四英烈的哀思。我们有责任和义务去努力伸张正义,永不放弃。永不!
2017年6月3号,我为了纪念28年前在天安门广场死难的英烈,晚上十点多,和九个朋友在株洲湘江风光带躺在地上用身体摆了六和四的造型,然后有两位朋友用无人机拍照并传到网上,(我不确定其他九个朋友这么做的目的)这不但得到很多正义之士的赞许也引起了国际媒体的关注。
六月四号早上七点多,株洲市芦淞区公安分局庆云派出所的黄指导员和一位文警官在我住所楼下截住我,把我带回派出所。开始了持续28个小时的谈话、讯问和做笔录。4号这一天在派出所的食堂跟警察们一起进餐。
大概到上午十点多钟三号晚上的事情经过就谈完了,然后他们要我说出其他九个人的姓名,我没有说。后来,黄指导员用他那套大概是在党校学来的把戏跟我辩论,被我驳得体无完肤。他也连哄带骗地说,只要我说出其他九个人的名字再写一份检讨就可以放我回家,他说就看我自己的态度了。我立即严正拒绝这种“文革”式的做法。
哼哼,他们以为我急着回家,会向他们求饶。其实对于坐牢我早就有心理准备,我不愿意坐牢但我不怕坐牢。如果为了中国的自由民主去坐牢,我会坦然拥抱这份苦难。圣经上说:为义受逼迫的人有福了。感谢上帝!思明无能,却甘愿做中国民主之路的一颗铺路石。窃以为这份承担责任的道义就是一个基督徒的十字架精神。感谢主赐给我爱和力量!
到了夜里十二点黄指导员他们大概是下班了,换了姓杨的队长和另外一个警官把我带到株洲市天元区公安分局继续询问。到早上七点左右杨队长他们也下班,又来了一位丁队长和一位警官继续询问,直到五号中午十一点多他们才告诉我,要行政拘留七天。
在庆云派出所和天元区公安分局,警察前后做了四份笔录要我签字,我一概拒绝。他们问我为什么。我说:我认为自己没有违法。我不签字是表明自己的态度。
六月五号中午十二点左右我被送进拘留所。走进拘留所的铁门就是一个长约二、三十米宽约七、八米的小院子,这也是上午一次下午一次放风的地方。再走进拘室一看,有一盏昏暗的灯光,污浊的空气熏得人死。拘室大约有二十多平米,有一张北方农村式的大炕一共住了七个人,吃饭睡觉和大小便都在这间屋子里。拘室里的老鼠胆子大得敢咬猫,蚊子比遮天蔽日的美国轰炸机还多。墙上有两个摄像头监视着我们的一举一动。还有一个大喇叭,每天早上喊我们起床叠被子搞卫生。然后是早餐、上午放风、午餐、午睡、下午放风、晚餐。墙上还有一台电视机晚餐后统一开、关。伙食对我这样一个不讲究口味的人来说算是一般般。一个小菜,另一个算是荤菜吧,每餐都有那么四、五片肥肉。总之能吃饱。
在拘留所里我又被提审一次,我依然拒绝签字。两位警察只好当着我的面在笔录上签字并按手印。警察按手印我还是头一回见,此情此景令我心中一股巨大的成就感油然而生。
拘留所里的生活简单又有规律,七天下来我居然适应了。出来的时候我预感到我还会有下一次甚至N次再进这里来。因为,自由从来就不是别人施舍的,特别是在专制国家,通往自由之路必定经过牢门。自由民主之路漫漫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求上帝保佑中国!阿门!
最后,我要特别感谢那些在我被拘留期间关心我支持我的朋友们!感谢孟铭和方展博两位朋友到拘留所探视我!更感谢那些我不便在此一一说出姓名的朋友们,以及那些在我出来以后向我问候的朋友们。谢谢!再谢谢!
株洲公民 陈思明
2017年6月15日


附:株洲公民人体行为艺术和燃点蜡烛纪念“六四事件”28周年简介


2017年6月3日晚上,湖南株洲公民郭闽、郭胜、陈小平、陈思明、李明、刘镇、孙华柱、文博、唐玉春(女)、唐雪云(女)在天元区湘江风光带附近以人体行为艺术和燃点蜡烛摆出“六”和“四”的形状纪念“六四事件”发生28周年,并用遥控无人机进行航拍,将图片上传至互联网。
2017年6月4日,所有活动参与者相继遭株洲警方传唤带走,随后证实多人被处以行政拘留,其中郭闽和郭胜被拘留十天,陈小平、陈思明、李明、唐雪云被拘留七天,唐玉春被拘留七天但免于执行,另有虽未参与纪念活动但因与陈小平合租住房的吴晓彬和刘振华也受牵连遭警方传唤,被嵩山路派出所控制二十多个小时后获释。
2017年6月5日,孙华柱和刘镇被警方约谈并警告后获释,六位活动参与者被确定遭行政拘留。其中郭闽和郭胜被拘留十天,陈小平、陈思明、李明、唐雪云(女)被拘留七天。郭闽、陈思明、李明被羁押在株洲市拘留所,郭胜、陈小平、唐雪云(女)被羁押在株洲市第二拘留所。
2017年6月12日,陈小平、陈思明、李明、唐雪云(女)拘留七天期满获释。
2017年6月15日,郭闽、郭胜拘留十天期满获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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