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雅安当局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起诉的雅安访民陈明燕 遭雅安雨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权利运行编辑员获悉,2017年6月1日,因陪同律师前去汉源检察院阅卷,遭雅安当局以违反取保候审规定为由,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起诉的雅安访民陈明燕,遭雅安雨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据网上公开信息显示,陈明燕是一名失地农民,因多次上访而曾被当局关柙在精神病院一段时间,出院之后,她就开始参与各种维权的活动,成为一名维权人士。陈明燕十分热心帮助受难访民,长期为关押在雅安看守所的访民和维权人士送钱送物,并接待前去探望的家属,也一直积极联络外地人权律师介入访民案件。2015年,陈明燕因转发一张疑似法轮功的图片而被以“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刑一年,去年春节前夕获取保候审。

2017年5月16日,雅安访民陈明燕因陪同河南律师常伯阳前去汉源县检察院阅卷(天网义工姜成芬案),被汉源县特警大队以违反取保候审规定为由带走,后遭雅安市公安局雨城分局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再次羁押于雅安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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