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运动编辑员获悉,2017年8月26日,因为声援香港占中,被判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获刑四年半的陈启棠(网名:天理)在入狱一个半月后其家属才收到广东省四会监狱寄来的“罪犯入监通知书”。通知书中称: “陈启棠因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于2017年7月7日送广东省四会监狱服刑。”通知书落款时间是2017年7月10日。
从通知书发出到收到当天,历时长达一个半月。据家属讲,要到9月7日监狱才会安排会见。
陈启棠:1959年12月10日出生,广东省佛山市人,网名“天理”,原南方某公司总经理,前网络“深青中国”和“蠢驴小区”总编辑,自1998年以来,曾任多个网络论坛小区版主、编辑、总编辑、管理员及区长,累计发表时事评论文章2000余篇,被深青小区称为“最富有批判精神的民主斗士”,与另一网络评论员“顺风”并称“深青二大网络写作狂人”,并被评为深青首届“十大杰出网络写作者”之一;近年来,又因针对一系列国内灾难性事件发表大量评论文章,特别是在多起重大维权事件中敢于仗义执言,挺身而出,备受网友好评。
基于以上行为,且又积极参与声援高智晟、郭飞雄等在押维权人士,并在当时为广东省佛山市南海三水的失地农民进行维权,而遭到当地政府的报复性关押;
2007年10月26日,被佛山市警方以涉嫌“冒充警察罪”刑拘,一个多月后又被以涉嫌“招摇撞骗罪”正式逮捕;超期关押一年后,2009年终被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法院、佛山市中级法院先后二审,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刑满出狱后,其民主维权意识弥增;
2014年3月9日,因其参与2013年安徽张林孩子失学事件的声援活动,并为江门市进京上访被刑拘的访民组建律师团,而被佛山市警方以“聚众扰乱社会罪”拘捕;
2014年10月14日,因其在网络上发表时评政论文章,而再遭当地警方行政拘留10天,其家被查抄;
2014年11月25日,因其支持香港占中,同时又为广东省知名维权代表苏昌兰作公民代理,随在佛山市南海区看守所会见另一位在押当事人时被警方当场带走,旋即被佛山市南海分局警方以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罪刑事拘留;
2014年12月31日,陈启棠被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
2016年4月22日,陈启棠案在佛山中院开庭审理,案件前后五次延长审理期限。
2017年3月31日,陈启棠被广东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且拒不认罪又是累犯判刑四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2017年4月10日,李方平律师在佛山南海看守所会见因声援香港占中遭佛山中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的维权人士陈启棠(天理),陈启棠向其透露已当庭表示上诉,并在宣判笔录上提笔写道:“满纸荒唐言,一件诬陷案。不服,上诉!”并自己写了三页纸的上诉状转交管教,对公检法违反法定程序以及打压言论自由提出上诉。
2017年6月6日,广东省高级法院在未通知辩护律师,也未作开庭审理的情况下,在南海区看守所对陈启棠作了二审宣判,驳回他的上诉。
2017年6月14日,在警方的安排下,家属在南海区看守所会见了陈启棠。
2017年7月7日,陈启棠被送往广东四会监狱服刑。
2017年8月26日,陈启棠家属收到四会监狱的入监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