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9大抓捕 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刘四新博士被解除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权利运动编辑员获悉,2017年8月7日,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刘晓原律师在个人推特发布消息,称原同事、709大抓捕事件中遭逮捕的原同事刘四新博士于8月4日被天津市公安局解除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下附刘晓原律师推文:

刘晓原律师:据悉,8月4日天津市公安局解除了本所(锋锐所)刘四新取保候审强制措施。2015年7月10日上午,刘四新被天津警方从北京家中抓走,随后在天津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六个月。2016年1月8日,天津警方以其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执行逮捕。2016年8月6日被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后,又被“滞留”了二个多月,直到2016年10月下旬才从天津回到北京家中。


刘晓原律师在其后的另一条推文中说到,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被涉及到709大抓捕案件的九人中,截至2017年8月4日,有六人已解除取保候审,分别是:黄力群、谢远东、王方、李姝云、王宇、刘四新;周世锋被判入狱;王全璋和吴淦的案件还没有结果,仍在看守所羁押。

据中国政治犯关注网站的公开资料显示,刘四新,1966年10月15日出生,北京市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美国美利坚大学华盛顿法学院(The American University, Washington College of Law)国际法硕士、北京大学刑法学博士、浙江大学经济学博士后,原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中国曾押政治犯。

2009年,曾因怒打性骚扰猥亵其妻的高校领导、北京联合大学师范学院原党委书记张仲林,并依法向其索取16万精神赔偿金,而被北京市朝阳区警方于2009年2月12日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刑拘,同年2月24日又更换罪名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朝阳区检察院批捕;2009年12月18日,被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枉法冤判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退还赔偿金16万元;刑满出狱后,因其积极关注维权案件而在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任职;2014年9月7日,曾因到北京市龙园派出所探望、声援程海律师听证会中被抓维权公民,而被警方以“扰乱单位治安秩序”强行拘留7天;2015年7月10日,在当局“全国律师大抓捕”行动中被警方莫名带走、失联,后获悉其被天津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2016年1月8日,被天津警方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2016年9月29日,被取保候审获释。

此前被羁押于天津市第二看守所(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大卞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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