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运动编辑员获悉,2017年9月19日上午,因穿文化衫声援屠夫吴淦被大冶市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刑三年六个月的湖北公民尹旭安,其辩护律师蔺其磊和武汉张律师遭大冶看守所以48小时安排为由,阻止律师与其会见。
下附蔺其磊律师会见黄石尹旭安记:【大冶看守所应该被评为“最关爱被羁押人奖”】
蔺其磊律师:20170919上午,我和武汉张律师驱车去大冶会见人权捍卫者尹旭安,因为下大雨,原定本来九点就可轻松到达迟延了近两个小时,终于在十一点进入大冶看守所内办理手续窗口。
里面有四五个着警服的人和两女一男便衣三个人(应该是办手续的辅警吧),该年轻一点的女的说“现在停止会见了,下午来吧”,看着外面的大雨加上下午已经有安排了,我就说能否给个方便安排一下,该女孩还是不行,我大声指出她们的错误,一个穿警服的岁数大的人先说“里面的人(指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已经开始吃饭了”,我争辩后又说“都已经睡觉了”,我说“现在才十一点,那有你们这样工作的都在这里清闲没事,找理由刁难律师,你们很得意吗,就不能,,,”,该岁数大的警察说“我说啥理由都对的”,我继续和他们争辩,旁边一个穿警服的警察就气急说“下午来也不能让他会见,法律规定48小时内安排”(最可悲的那个年轻女的也跟着叫嚷对“对,48小时安排,这是所长电话,,”),我大声质问那个警察“你叫什么名字,你告诉我一下”。
争吵之际,我们还是等着他们下班,不到11:30,他们就全部走人了。这些警察,本质工作不做事,为了省一点力气,如此刁难律师会见的做派,令人不齿啊。再次记载这些违法不脸红的公职人员的又一个败坏国家机关形象的蒙太奇。
这些执法部门人员的肆意违法蛮横刁难百姓,此起彼伏,这说明了上级部门在纵容他们,不知道在“全面依法治国”实施几年了的今天,如此多的公权违法行为,谁该脸红,谁该担责!
附尹旭安简历:
1974年8月出生,湖北省大冶市人,原湖北省大冶市保安镇村民,枉判上访者,公益维权者,中国在押政治犯。
2003年,曾因控告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民政局就其夫妻离婚争议非法登记一案,被地方法院枉法裁判,而地方高院对此又不作为,随被迫于2007年到北京上访;
自2007年11月以来,因多次上访而备受当局非法处罚及伤害;曾因上访维权和参与围观、声援、抗争行动而被当局非法拘留6次、被关黑监狱8次;
2009年,在美国时任总统奥巴马访华期间,曾因到北京市公安局治安总队申请游行示威,而被湖北当局处以劳动教养2年,并延期释放3个月;劳教期间,曾因身患高血压三期(极高危程度)及多种其他疾病(如乙肝、胆囊炎及结石等)而多次晕倒和急救;
2012年起,曾因在京维权,开始更多关注民主公益维权事业;
2012年,曾积极参与十八大民主直选学术代表,呼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废除劳教制度及打击黑监狱等;
2012年7月—10月,曾因举报和起诉湖北省当地政府非法征用土地、起诉湖北省劳教委非法延期及非法选举等问题,而遭当局非法拘禁42天;
2013年始,开始积极介入声援围观行动,如江西新余刘萍独立候选人案、山东曲阜薛福顺事件、山东淄博孙峰“煽颠案”、4.29祭奠林昭活动、湖南衡阳赵枫生“煽颠案”开庭、郑州十君子事件、焦作张小玉案、苏州老兵范木根血拆案开庭、与王福磊等维权网友声援维权公民王健案等.
2015年3月8日,曾因使用微信转发“湖北大冶市驻京维稳人员名单”而遭当局抓捕,并被行政拘留15天,3月24日被以涉嫌“泄露国家机密罪”刑拘,后被释放;
2015年7月25日,因与王芳、耿彩文等人在武汉市黄鹤楼前身着声援屠夫吴淦的文化衫,并拍照上传网媒,于7月28日被武汉警方抓捕,拘留于武汉市第一拘留所,同年8月20日,被大冶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
2016年9月13日在湖北省大冶市法院第二审判庭开庭一审结束,未有宣判。庭审期间法院外戒备森严,数名前来旁听的维权人士被带走。尹旭安父亲被软禁在法院内,没法旁听。
2017年4月17日,因穿文化衫声援屠夫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拘押的尹旭安,就因其身患不适应羁押危重疾病,及被办案单位超期限办案,超期羁押,不允许律师在刑拘,逮捕,审查起诉阶段会见及其它多项违法原因等事项对大治市公安局,大治市检察院,大治市法院作出投诉,要求应当依法对其采取变更强制措施或予以释放。
2017年5月25日,因穿文化衫声援屠夫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拘押的尹旭安其辩护律师蔺其磊收到大冶法院李长青信息,指案件定于2017年5月27日上午九点于大冶市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宣判。
2017年5月26日上午,辩护律师蔺其磊在大冶市看守所会见当事人尹旭安,尹旭安还不知道次日案件将被宣判的消息,并陈述在押期间遭受折磨,身体状况堪忧,投诉得不到然后回复,但仍然坚持维护合法权益,并对709涉案人士表示关心。
2017年5月27日,被湖北大冶市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刑三年六个月。
1974年8月出生,湖北省大冶市人,原湖北省大冶市保安镇村民,枉判上访者,公益维权者,中国在押政治犯。
2003年,曾因控告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民政局就其夫妻离婚争议非法登记一案,被地方法院枉法裁判,而地方高院对此又不作为,随被迫于2007年到北京上访;
自2007年11月以来,因多次上访而备受当局非法处罚及伤害;曾因上访维权和参与围观、声援、抗争行动而被当局非法拘留6次、被关黑监狱8次;
2009年,在美国时任总统奥巴马访华期间,曾因到北京市公安局治安总队申请游行示威,而被湖北当局处以劳动教养2年,并延期释放3个月;劳教期间,曾因身患高血压三期(极高危程度)及多种其他疾病(如乙肝、胆囊炎及结石等)而多次晕倒和急救;
2012年起,曾因在京维权,开始更多关注民主公益维权事业;
2012年,曾积极参与十八大民主直选学术代表,呼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废除劳教制度及打击黑监狱等;
2012年7月—10月,曾因举报和起诉湖北省当地政府非法征用土地、起诉湖北省劳教委非法延期及非法选举等问题,而遭当局非法拘禁42天;
2013年始,开始积极介入声援围观行动,如江西新余刘萍独立候选人案、山东曲阜薛福顺事件、山东淄博孙峰“煽颠案”、4.29祭奠林昭活动、湖南衡阳赵枫生“煽颠案”开庭、郑州十君子事件、焦作张小玉案、苏州老兵范木根血拆案开庭、与王福磊等维权网友声援维权公民王健案等.
2015年3月8日,曾因使用微信转发“湖北大冶市驻京维稳人员名单”而遭当局抓捕,并被行政拘留15天,3月24日被以涉嫌“泄露国家机密罪”刑拘,后被释放;
2015年7月25日,因与王芳、耿彩文等人在武汉市黄鹤楼前身着声援屠夫吴淦的文化衫,并拍照上传网媒,于7月28日被武汉警方抓捕,拘留于武汉市第一拘留所,同年8月20日,被大冶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
2016年9月13日在湖北省大冶市法院第二审判庭开庭一审结束,未有宣判。庭审期间法院外戒备森严,数名前来旁听的维权人士被带走。尹旭安父亲被软禁在法院内,没法旁听。
2017年4月17日,因穿文化衫声援屠夫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拘押的尹旭安,就因其身患不适应羁押危重疾病,及被办案单位超期限办案,超期羁押,不允许律师在刑拘,逮捕,审查起诉阶段会见及其它多项违法原因等事项对大治市公安局,大治市检察院,大治市法院作出投诉,要求应当依法对其采取变更强制措施或予以释放。
2017年5月25日,因穿文化衫声援屠夫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拘押的尹旭安其辩护律师蔺其磊收到大冶法院李长青信息,指案件定于2017年5月27日上午九点于大冶市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宣判。
2017年5月26日上午,辩护律师蔺其磊在大冶市看守所会见当事人尹旭安,尹旭安还不知道次日案件将被宣判的消息,并陈述在押期间遭受折磨,身体状况堪忧,投诉得不到然后回复,但仍然坚持维护合法权益,并对709涉案人士表示关心。
2017年5月27日,被湖北大冶市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刑三年六个月。
2017年9月19日上午,因穿文化衫声援屠夫吴淦被大冶市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刑三年六个月的湖北公民尹旭安,其辩护律师蔺其磊和武汉张律师遭大冶看守所以48小时安排为由,阻止律师与其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