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维权公民鲍乃刚诉京山县公安局二审将于10月31日在荆门市中院开庭


权利运动编辑员获悉,2017年10月22日,湖北维权公民鲍乃刚收到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得知其因围观武汉王芳案遭行政拘留诉京山县公安局二审将于2017年10月31日上午九点在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审判庭开庭,该案曾于2017年8月10日被京山县人民法院驳回诉讼请求,由鲍乃刚负担50元案件受理费。鲍乃刚认为该案一审不能说明其聚集哪些人?具体有什么行为?扰乱了什么样的法院秩序?而且法院也未报警,罪名居然成立了。鲍乃刚说诉京山县公安局的行为是公民的抗争,也是正义与邪恶的较量,希望朋友们多关注,并前往围观学习法律。

附一: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

附二:京山县人民法院一审行政判决书

据网上公开信息显示,鲍乃刚:湖北省京山县宋河镇人,复转军官,于绵阳市北川县经商。为父上访申冤10年,2003年被当局栽赃入监两年。2011年2月因网络响应茉莉花“煽动罪”刑拘于绵阳市看守所长达9个月,后遭逮捕,2011年11月中旬取保获释送回原籍湖北。

2017年2月10日,鲍乃刚因旁听武汉王芳涉嫌寻衅滋事案庭审遭户籍地京山县公安局行政拘留3日处罚。

2017年2月17日,鲍乃刚向京山县人民法院对京山县公安局提起行政诉状,要求撤销京山县公安局京公(宋河)行决字11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恶意剥夺公民权利的京山县公安局向公众公开道歉。

2017年2月21日,京山县人民法院对鲍乃刚诉京山县公安局行政起诉一案予以受理,并决定立案审理。

2017年3月20日,鲍乃刚接到京山县人民法院通知,案件将于2017年4月5日上午8:30在京山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开庭审理。

2017年3月22日,鲍乃刚在网上公开发布行政诉讼募集资金倡议书。

2017年3月23日,鲍乃刚委托湖南律师罗立志、卢京美担任其诉京山县公安局案代理人。

2017年3月28日,湖北维权公民陈剑雄(实名:陈进新)向京山县人民法院申请就鲍乃刚诉京山县公安局一案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2017年4月4日,鲍乃刚通过网络公开发布高调诉讼京山县公安局的理由。

2017年4月7日,鲍乃刚向京山县人民法院申请使用最大法庭公开审理其诉京山县公安局一案。

2017年4月10日 ,鲍乃刚接到京山县人民法院电话,被告知诉京山县公安局一案庭审再次延期,具体时间另外确定。
2017年4月17日,鲍乃刚就不服行政拘留诉京山县公安局一案发起维护公益权益轻松筹项目,期望更多公民关注并参与公民抗争行动。

2017年5月6日,湖北维权公民鲍乃刚通过网络公开宣布撤销就不服行政拘留诉京山县公安局一案捍卫公民权利轻松筹项目,原因是该项目没有通过轻松筹官方平台验证,无法正常提取支持资金。

2017年5月31日,鲍乃刚收到京山县人民法院传票,得知因其行使公民权利被行政拘留诉京山县公安局一案定于2017年6月6日在京山县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开庭。鲍乃刚于当日通过网络公开发布邀请函,邀请公民朋友届时参与庭审围观,期望形成50人以上的围观规模,以便了解该案真相并监督公权力,共同维护公民正常行使权利。
2017年8月10日,京山县人民法院驳回鲍乃刚诉讼请求,并让其负担50元案件受理费。鲍乃刚遂上诉至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22日,鲍乃刚收到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得知其因围观武汉王芳案遭行政拘留诉京山县公安局二审将于2017年10月31日上午九点在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审判庭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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