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运动编辑员获悉,2017年12月20日上午,隋牧青律师在江苏省苏州市第二看守所申请会见被控涉嫌寻衅滋事罪遭羁押超过15个月的维权人士徐文石,看守所工作人员查看电脑后告知会见徐文石需向看守所领导请示,并退还申请会见的相关手续。随后看守所所长方伟东当面让隋牧青律师回去等答复,并称徐文石已解聘隋牧青律师,但拒不出示解聘文书。隋牧青律师向驻所检察室投诉后,经多番交涉,最终达成妥协,看守所同意隋牧青律师对徐文石的解聘声明拍照,隋牧青律师不再坚持当天会见及暂时放弃会见确认解聘声明真实性的权利。
【苏州徐文石寻衅滋事案会见遭拒通报:没有周永康的时代又如何】
2017年12月20日上午十点二十分,在苏州友人陪同下,我赶到江苏省苏州市第二看守所递交了会见徐文石的相关手续,准备第二次会见徐文石(上次会见时间在2017年8月11日)。
所方工作人员查看电脑后称会见徐文石需向所领导请示,让我等一下,先退还我的手续。这种做法显然不正常,也不合法律规定,但对会见不顺我已有心理准备,故先耐心等待。
经数次催促,约十几分钟后,方伟东所长出现,神气十足地告诉我可以回去了,称徐文石“有声明”。我质问他凭什么让我回去?法律根据何在?徐文石有什么声明?方所长并不理睬我的质问,只是傲慢地宣称让我回去,等候所方四十八小时后的决定。闻言我愤怒指出,按照刑诉法规定,本案律师会见,只要“三证”齐全,所方应及时安排会见,一般有特殊情况才最迟不超四十八小时安排会见。及时安排会见是正常做法,延迟安排会见为例外情形。方所长宣称要我回去等待四十八后,再做决定(是否允许会见),不仅是无知,也是在公然耍流氓。
方所长又宣称我已被徐文石解聘,我质问解聘文书何在,方所长只说有文书却拒不出示。
面对所方的无理蛮横,我即刻向驻所检察室游姓检察官投诉看守所非法拒绝律师会见。游检察官一边为看守所辩解,同时致电方所长协调。方所长带来了一张疑似徐文石签名的声明复印件,声称不认可法援(官派)律师以外的律师,解除与隋牧青律师的委托关系,落款日期为2017年8月11日,这正是我上次会见徐文石的日子。该声明只许我远观,不许触碰,更不许拍照、复印。
方所长认为该声明复印件证实徐文石与我的委托关系已解除,我无权会见徐文石,也不应会见确认,应相信所方所言。
游检察官认为检察官可以调查该声明的真伪及是否徐文石的真实意思表示,不支持我会见确认。
我当然反对方所长和游检察官的意见,强烈反驳:
1、该解除委托声明复印件可疑,须证明其真实性。
2、即使证实该声明文件真实,因本律师系徐文石之友,在8月11日会见过徐,徐在委托书上签名按手印确认委托关系,而同一天又出现解除委托关系的声明,明显不合常理,有充分理由怀疑该声明是徐文石在警方的恫吓胁迫或欺骗下所书,作为其辩护律师有必要也有权利会见徐确认该声明是否其真实意思表示。
3、所方所言和检察官调查的结果不能代表真相。会见确认徐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当下最便捷、对各方最有说服力的办法,也是处理此类情况的普遍做法,所方无理拒绝会见确认,是做贼心虚。
我的要求:
1、因事关我的执业权益,必须复印一份徐文石的声明与我备案。
2、必须会见徐文石确认其声明的真实合法和有效性。
鉴于我坚持会见确认,游检察官询问方所长可否让我会见确认一下,方所长答市局不同意。
其实即使方所长不说,我们也都心知肚明,导演这幕解聘律师丑剧的幕后黑手一定是苏州市公安局。
时近十二点,看守所的韩副所长和金教导员也赶到检察官办公室,替换检察官去午餐,我谢绝了与所方共进午餐的邀请,坚持会见。最后双方达成妥协,所方同意我把解聘声明拍照备案,我也不再坚持今日会见确认。
这是一次完全不对称的妥协,我暂时放弃会见确认的权利,损失了大量时间、精力和金钱,只得到一张可疑声明的照片。
据我所知,始于2016年9月8日对苏州维权人士的大抓捕,我是目前唯一幸存的非官派律师,而今我也终于被强权扫除。
遭遇如此失败于我并不鲜见,所以我并未特别沮丧。在有枪阶级面前,哪怕争得一点点本属自己的权益,也算聊以自慰了。
苏州警方完全仿效709模式迫害维权人士,大规模使用监居手段逼迫受难者,胁迫他们解聘其家属聘请的律师,从而任由官方指派律师,达至将无罪之人顺利定罪判刑的目的。如此肆意践踏人权、法制,在地方上首开先例,贻害无穷!对如此恶劣的公权犯罪,应予强烈谴责!
据说江苏是维稳沙皇周永康先生的故乡,江苏警方维稳迫害手段凶猛与周或有点点关系?而周永康时代,似未听闻官方如此大规模排除自聘律师的恶例。
正如欧洲历史经验所示,一段暴政的结束,迎来的却常常是更酷烈的暴政;一个没有周永康的时代,法制状况比周永康时代更坏,法律人幸也不幸?
隋牧青律师
2017年12月22日
2016年9月8日,9名苏州维权人士因为G20峰会期间,在网上发表敏感言论被当局拘捕,大部分被以涉嫌扰乱法庭秩序罪指定监视居住,另3人周金丹、范永海及陆正国已获释。
其中
2016年9月8日上午顾义民被苏州市公安局传唤带走。9月9日上午九时左右许顾义民家属去大义派出所要抓捕顾义民的手续,派出所拒绝出具任何手续。
2016年9月12日顾义民妻子徐燕与徐春玲、吴其和的家属一起去苏州公安局查询被抓几人的下落,公安局工作人员当时说顾义民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通知书已经邮寄出去,徐春玲的家属得到了同样的答复,徐春玲也是被监视居住,而吴其和家属则得到消息吴其和可能被刑事拘留。
2016年9月13日早上,苏州大抓捕之一顾义民的妻子徐燕收到通知书,称顾义民于9月9日被苏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监视居住。
2016年9月20日顾义民妻子徐燕前往邮寄监视居住通知书的派出所为顾义民送衣服时派出所否认经办此案。派出所警察查询之后告诉徐燕,人不是他们抓的,是常熟市大义派出所。徐燕问为什么监视居住通知书是从阳澄湖派出所邮寄出的,派出所的人商量后又跟徐燕说不是他们邮寄的,盖章单位是苏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
2016年10月31日,陈进学律师与顾义民妻子徐燕前往苏州市公安局申请会见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监视居住的顾义民,及要求和办案警察见面了解案情。但遭苏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警察以办案警察不在拒绝会见。
2016年11月2日,顾义民妻子徐燕发出消息,称收到顾义民的三封信,信的内容大致让徐燕不要请律师,要请也请官派的。
2016年11月4日,江苏苏州维权人士戈觉平(网络名称:奔博)被苏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其妻陆国英,于2016年11月5日早上7点,被以涉嫌“扰乱法庭秩序”,指定监视居住。
2016年11月7日,顾义民的辩护人陈进学律师再次到办案单位,提出对“指定监视居住”不准予会见法律程序的异议,并申请在顾义民妻子徐燕生产时让顾义民回家陪护,办案单位的回答是,汇报后给答复。
2016年11月8日,苏州维权人士胡诚被警方带走。随后住家遭到搜查,大量物品被扣押。倪金芳、邢佳(邢介忠)亦被警方以涉嫌“扰乱法庭秩序”罪被传唤。
2016年11月9日,维权人士胡诚、倪金芳家属收到通知,两人均已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警方透露涉及范木根事件。胡诚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被苏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指定监视居住。倪金方以涉嫌“扰乱法庭秩序”罪,被常熟市公安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2016年11月10日,维权人士邢佳(邢介忠)家属收到通知书,邢佳(邢介忠)被常熟市公安局于10月8日以涉嫌“扰乱法庭秩序”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2016年11月16日,戈觉平与陆国英(戈觉平妻子)其辩护律师前往苏州公安局直属分局及常熟市共公安局申请会见,但均遭敷衍。
2016年11月22日,顾义民妻子徐燕收到不予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苏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以顾义民采取取保候审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害性为由拒绝取保陪产。
2016年11月25日,彭永和律师前往苏州市公安局申请会见胡诚。苏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警官韩旺拒绝接待,派了其他警官在公安局人民来访接待室接待了胡诚家属及彭律师一行,彭律师向公安局提交了有关委托手续及会见申请。该警官称不是胡诚案子的经办人但接收了相关材料并答复将转交给具体办案人员,三到五天后给予答复。
2016年11月28日,戈觉平其律师王宗跃收到苏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针对之前申请取保的答复,苏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以对戈觉平采取取保候审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为由拒绝申请。 不予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 苏公(直属)不变字[2016]30号
2016年11月29日,胡诚其律师彭永和收到苏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针对之前申请会见的答复,苏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以胡诚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律师会见有碍侦查或者可能泄露国家机密而拒绝律师会见。苏公(直属)不准见字[2016]14号
2016年12月3日,陆国英其律师萧云阳收到常熟市公安局针对之前申请会见及取保的答复,常熟市公安局以陆国英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律师会见有碍侦查或者可能泄露国家机密而拒绝律师会见及不予变更强制措施。熟公(刑)不准见字[2016]12号、熟公(刑)不变字[2016]10001号
2016年12月7日,陆国英其律师黄志强前往常熟公安局要求会见,常熟市公安局法制科王警官指不知道具体经办民警是谁收下会见所需材料,要求律师待通知。
2016年12月7日,戈觉平其律师余文生前往州市公安局,向苏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递交了戈觉平的辩护手续及会见申请。直属分局一名警官并接受了辩护手续及会见申请,口头答复“如手续没问题,会向其发送书面回复”
2016年12月8日,常熟公安局告知黄志强律师,陆国英正在被指定监视居住不可能委托律师,要求律师重新办理委托和会见手续。
2016年12月9日,常熟公安局王警官称陆国英已写书面申明不需要黄志强律师担任其辩护人。律师要求对方提供陆国英的申明文件遭拒。
2016年12月12日,苏州大抓捕事件中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监视居住的戈觉平其律师余文生收到苏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不准予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当局以戈觉平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属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会见有碍侦查或者可能泄露国家秘密,拒绝律师会见申请。 苏公(直属)不准见字[2016]14号。
2016年12月12日,胡诚辩护律师张金武上午前往苏州市公安局要求会见胡诚,并就胡诚所涉寻衅滋事不适用监视居住及不允许律师会见向苏州市公安提出强烈质疑,严肃要求警方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王警官亦同意张律师的意见,并同意向办案单位转达,表示会就张律师要求会见胡诚的要求做出书面答复,该案目前由国保在办理。
2016年12月13日下午,胡诚夫人朱言琴女士被常熟市公安局国保约谈。主要内容是要求家属不要发声,不要请人权律师,配合公安机关劝导胡诚。
2016年12月14日,胡诚的代理律师张金武收到苏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不予会见通知书。
2016年12月25日,戈觉平其代理律师余文生向苏州警方致函,因健康原因,再次为其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
2017年1月9日,陆国英其代理律师黄志强被当局通知已遭解除委托,但拒绝提供声明书给律师,及律师要求见当事人核实亦遭拒。
2017年1月23日,苏州大抓捕事件中被以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监视居住的戈觉平其代理律师余文生律师再向苏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递交要求会见戈觉平的书面申请,同时向直属分局递交了对戈觉平取保候审的书面申请。苏州市公安局接待人员表示会书面回复余文生律师的申请。
2017年1月27日,顾义民获取保候审返回家中。
2017年1月25日,戈觉平其代理律师余文生律师收到自称是苏州直属分局的人员联系,指当事人已经解除辩护律师,有戈觉平签署不认可他之前签署的空白授权委托书的文件。
2017年2月6日,苏州大抓捕事件持续,江苏常熟维权公民顾晓峰于公司被苏州公安局直属分局人员带走,住址遭搜查。
2017年2月7日中午,顾晓峰其前妻接辖区国保通知前往派出所拿通知书,通知书上显示顾晓峰被苏州公安局直属分局以寻衅滋事罪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苏直公(刑)监通字[2017]1001号
2017年3月10日,被以涉嫌“扰乱法庭秩序”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吴其和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其家属被派出所告知其夫于2017年3月8日被逮捕转至看守所关押。但家属未收到警方的逮捕文件,不清楚被批捕罪名或关押哪个看守所。目前确认徐春玲已经释放,她近日已回家。
2017年3月16日,周金丹、金根男 被以涉嫌扰乱法庭秩序罪拘留。
2017年3月23日,日前遭刑事传唤及家中被查抄的常熟徐文石其妻子温玉霞收到苏州市公安局相城分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通知书。徐文石被苏州市公安局相城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相公(埭)监通字[2017]10001号。据扣押清单显示,此前被查抄物品包括:涉范木根案纸质资料、横幅、手机、电脑、电脑、公民精选集书籍、公民徽章、相机等。
2017年5月8日,苏州大抓捕事件中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监视居住的胡诚取保候审,已经返回家中。
2017年8月,顾晓峰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满取保候审获释。
2017年8月11日上午,苏州大抓捕事件中被相城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逮捕的徐文石获律师会见, 透露羁押期间出现身体健康严重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