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运动编辑员获悉,2017年12月13日下午,湖南长沙文东海律师接到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电话(号码:0731-85880746),被告知其诉云南省律师协会名誉侵权一案,原定于次日(12月14日)下午14点30分在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的开庭审理取消,法院决定不再开庭,而是直接裁定不予受理,并已经把裁定书邮寄给文东海律师,理由竟然是如果开庭,云南省律师协会还要派人来长沙雨花区法院。文东海律师吃惊之余,觉得一切都是出乎意料,并列出三条感到意外的理由:
1、很意外雨花区法院真的很替云南律协着想,为了不让云南律协派人跑到长沙来,法院决定取消开庭。
2、很意外法院工作人员如此敬业,很少有案件在开庭前就裁判的,尤其是已经决定开庭了,为何这么急于裁定,听听双方的意见不是更好吗?兼听则明的哲理怎么在雨花法院这里就不灵了?
3、很意外法院会给出裁定不予受理,起诉云南峨山县法院法官柏为良侵犯名誉权案件,法院都不愿意收起诉材料,那么想要一个不予受理的裁定,也是难以如愿,法院这次慷慨地裁定不予受理并邮寄送达书面裁定书,是该感谢法院呢?还是该表达愤怒呢?或者先感谢后愤怒,或许是哭笑不得呢?
文东海律师认为法院长此以往,或许该关门了!有个门也很难进去,不知这是谁的悲哀?文东海律师还说他一直选择相信法律,可法院却一直以法律的名义羞辱他!令他无语凝噎,更与何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