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4)权利运动发布: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法院继2010年7月6日滥用司法权力,对多名参加沈果冬“妨害公务”案旁听、且没有任何扰乱法庭秩序的公民进行罚款和拘留后,昨天又为了满足追求精神刺激,填补精神空虚的不健康心态,以沈果冬母亲程婉君、妻子丁红芬偷拿法院笔录为由,实施无手续搜查的寻衅滋事行为。
昨天,江苏省无锡市著名维权人士丁红芬接到滨湖区法院一浦姓书记员的电话通知,就原告沈通海(丁红芬公爹)与被告无锡市土地储备中心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一案,要求其婆婆程婉君到法院谈话,并特别表示丁红芬可以一起参加。
丁红芬和婆婆程婉君在朋友薛继红的陪同下一起到了滨湖法院后,被安排到106号谈话室等待。等了一会,审判长许颖来到106室,说要给程婉君做份笔录。许开始问程婉君:你作为诉讼第三人的理由是什么?丁红芬回答说:理由都写在申请书上了,主要是婆婆怎么大年龄了,又没什么文化。许颖对丁红芬咆哮:这里不许你说话。程婉君回答:她是我媳妇,受的我委托。许颖说:丁红芬没有代理权,因为其不是沈通海的媳妇(因维权丁红芬与沈果冬暂时协议离婚);其次没有受过法律方面的专业培训;还有就是曾因为7月6日开庭审理沈果冬“妨害公务”案时受到滨湖法院的强制。
丁红芬不是沈通海的儿媳妇就不可以作公民代理?不知道这位许颖法官依据的是哪一条法律规定?没有经过专业的法律培训就不可以作公民代理的说法,恰恰说明了这位许颖法官可能是一个没有经过法律方面的专业培训的山寨版法官。至于丁红芬曾受到滨湖区法院司法强制,了解沈果冬“妨害公务”案件的人都明白,是滨湖区法院对丁红芬的打击报复。因为滨湖区法院至今不敢公开当时法庭的录像和录音。
丁红芬提出:我是一个合法的公民,我就有受委托代理的权利。许颖法官暴跳起来:你若不出去,我马上叫法警来赶你出去。并在说完后就开始招呼法警。程婉君见状也站起来抗议:你不让我儿媳妇说话,这笔录不做了,我和儿媳妇一起出去。说完程婉君、丁红芬和薛继红就跟着许颖的后面出了谈话室。
当程婉君、丁红芬、薛继红三人出了法院大厅,到了大门口时,许颖法官突然跑过来拦截,称三人偷了刚才做的笔录。丁红芬觉得莫名其妙,笔录只有一个开头,也没有签字,要这个有什么用?正在迟疑间,许颖已经招呼了7~8个法警,将程婉君、丁红芬、薛继红三人强行拖进106谈话室控制起来。许颖法官翻查薛继红的包,一个号码为323402的女法警翻查丁红芬的包。在法盲法官许颖的指使下,整个强制过程没有出示任何法律手续。当法盲许颖把丁红芬和薛继红的包翻了个遍,也没找到那份笔录。
无锡市滨湖法院如此滥用司法权力,对守法公民随心所欲实施寻衅滋事行为,老百姓还能指望这样的发院公正司法?
丁红芬电话:13771116727。
薛继红电话:13585085790。
(闻天不祥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