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中九子」4狱4缓或社服令 国际社会忧港自由空间压缩

香港占领行动九名主要人物,周三(24日)在西九龙法院宣判,4人即时入狱;
另4人分别获缓刑或接受社会服务令;陈淑庄因脑部需做紧急手术,6月10日判刑。
路透社

(香港)和平占中发起人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等9名人士,经历超过两年的司法程序,区域法院法官陈仲衡早前(4月9日)法庭裁定九人“公众妨扰”等罪名成立,周三(24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刑。

4名被告被判即时入狱。占中发起人被判监16个月,75岁朱耀明牧师因年事高及贡献社会等因素,获缓刑两年。戴耀廷、陈健民、邵家臻、黄浩铭4名实时入狱8至16个月。

案发时未满21岁的张秀贤,法官指其感化报告正面,相信他因年轻、缺乏人生经验,值得给予机会,被判200小时社会服务令,在12个月内完成及须接受监管。

考虑锺耀华年轻,准缓刑两年。立法会议员邵家臻被判囚8个月,因为身体不适留院观察。

被裁定一项煽惑罪成的李永达,被判监8个月,法官形容案发时夏慤道占领情况严重,不能判罚款或社会服务令,考虑他从事公职逾30年,肯定其对社会的贡献,缓刑两年。

女被告立法会议员陈淑庄,判刑前发现患脑瘤需实时动手术,延后至6月10日判刑。获法官准许继续保释,期间不得离港。

法官陈仲衡在判刑时指,警方施放催泪弹是「占中三子」没预计的情况,但他们目击事态发展,示威人数增加,却没打算结束行动,两个多月后才自首。九名被告为争取普选,采取和平及非暴力行为,但案情严重,对公众造成破坏和损害。

陈法官又指,除了黄浩铭曾有案底外,其馀八人都拥有正面及良好品格,并引述英国的公众妨扰案例,指被告必须有悔意,才会视作判非监禁刑罚的理据,法官指各被告没有表达悔意,公众至今仍得不到道歉,故有必要判监。

法庭外有大批支持者留守,身穿印有“我没有被煽惑”的黄色T恤,高呼“共产党、无人性、九子加油”等口号。亲建制团体50多名成员,亦到场示威,他们带同乳猪及香槟,表示庆祝「占中九子」入狱。

两派团体不时发生冲突,现场有大批警方戒备,并且用铁马将两派示威者分隔开,以免令冲突恶化。

占中九子案受国际关汪。国际特赦发表声明,要求香港法庭改变有关判决结果,认为这对香港的言论与和平集会自由造成长期负面影响。

人权观察组织发表声明,这些判决发出一个令人不寒而栗的警告,对香港的民主进步将产生严重影响,判决凸显了北京和香港有关当局,已下决心彻底清除香港仅剩的自由权利。

英国驻香港总领事发表声明,对事件表达“深切关注”。

美国驻香港领事馆也表达了关注,认为该案会扼杀香港基本法中所保证的基本自由。

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发表声明,认为判刑是对和平的政治异见人士的严厉惩罚,并指美国与香港的关系,取决于《中英联合声明》和《基本法》所承诺保障的法治和基本自由,促请香港政府维护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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