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四川7月29日)六四天网创办人黄琦被羁押逾两年半,案件两度秘密开庭后,周一(29日)被四川法院重判入狱12年,家属没收到法院通知。前代表律师认为判刑过重,并质疑案件甚多疑点。
四川绵阳巿中级法院官网周一(29日)上午公布,认定黄琦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刑3年;犯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刑11年;共执行刑期12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且没收个人财产2万元。
黄琦前代表律师张先生表示,由于他被迫退出案件,所以没法了解案情,也没看过案件的卷宗,只从黄琦母亲处得知案情,他认为黄琦没有什么机密可以提供给境外,这显然是冤案。律师质疑黄琦为何被重判12年,他不是体制内的人,不可能有国家机密文件,即使他收到别人给他的所谓“机密文件”,但拥有文件的人没被定罪,黄琦为何却被判刑。
张律师说:“黄琦有什么国家秘密,这个都是欲加之罪,他接触到的东西谁都知道,全世界的人都知道,那他有什么国家秘密,他又不是体制内的人,他的秘密从何处得来。那么传给黄琦的所谓“国家机密”(文件)的人,为什么不判刑,反正疑点很多。”。
关注事件的重庆公民危女士指出,黄琦母亲蒲文清从六四天网义工处得知,今天开庭宣判仅5分钟,其儿子被判刑12年,她没收到法院通知,所以没有到绵阳中院旁听,对于判决,她暂时没表示什么,但担心她会忧郁,再加上身患多病,对她感到担忧。她又指,认识黄琦多年,认为他没有犯罪,对判决感到不公平。据知,两次都是秘密开庭,家属不准旁听,第二次开庭更不知日期。
危女士说:“那(判决)肯定不合理,黄老师又没有犯法,他没有罪。他们这样判他完全不合情理,又没有通知家属。如果公平公正判决黄老师,如果他有罪,为什么不让外国媒体这些人旁听(庭审)。”。
2016年11月28日,黄琦从成都家中被警方带走,其后被刑拘。12月16日,他被以涉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逮捕,2018年1月15日被绵阳巿法院起诉,同年10月,他被绵阳巿检察院加控涉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今年1月14日,案件在绵阳巿中级法院首次开庭,黄琦在庭上解聘律师,令审讯中断,其后5月底传出秘密开庭。黄琦被关押逾两年,曾受20多次刑讯逼供及强迫认罪。
现年55岁的黄琦,1999年设立“六四天网”网站,网站刊登维权个案及时评文章,引起当局关注。2003年5月 ,黄琦被成都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5年,2005年6月4日刑满出狱。
(权利运动整理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