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商品房变经济适用房,新疆陈志新等代表398户进京维权遭刑讯和关押


(受欺骗居民集体到石河子市政府门口抗议)

(2011-3-24)权利运动发布:
2011年2月19日,新疆石河子访民高克远、陈志新、王惠娟、钱雪萍、师红梅等集体到上访北京,3月10日下午到国家信访局上访,被强行送到久敬庄,再石河子市驻京办接出,于3月13日被分别送到当地北一路和红山两个派出所,由公安机关动用暴力进行刑讯审问,追查谁带头到北京上访的?谁提出来集资上访的?最后,高克远和陈志新被认定为维权代表,被投入石河子市拘留所关押至今,家属拿到任何法律手续,而高克远因为严重心脏病暂时逃过一劫。

高克远、陈志新(共398户)等访民是因为在2001年购买开发商章小林位于石河子市幸福苑的商品房,并且签订了购房协议。但到2004年拿到的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时却发现自己购买的商品房匪夷所思变成了经济适用房。按照国家法律,商品房的建设用地是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开发商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经济适用房是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向建设单位划拨(不需要支付土地出让金)国有土地,而且经济适用房销售对象是特定的低收入人群。由此可见,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的价格和价值因为土地使用权的不同而完全不一样。

当购买幸福苑小区商品房的人们发现权利受到损害后,立即到政府部门要求给说法,商品房为什么变成经济适用房?政府部门踢皮球,没有任何说法。通过行政诉讼,法院判决石河子市房产局和物价局以及第三人章小林败诉,判决生效后,但被告和第三人拒绝履行,法院也拒不执行。受欺骗的老百姓被迫走上申诉和上访之路。

在石河子市幸福苑居民权利受损一案中,完全属于官商勾结利用经济适用房政策公然实施诈骗事件,按照中国大陆的法律,在这一起案值达几千万的案件中相关官员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然而,高志远、陈志新等受害的维权民众却受了到公安机关的残酷迫害。这些官员和开发商所获取的不法利益,难道就是王胜俊所谓的“党的利益至上”?这,难道就是吴邦国所谓的、已形成的社会主义特色法律体系?

有枪杆子、有武装力量、有公安机关的暴力做后盾,共党官员还有什么违法的事情不敢干!没有三权分立,没有民主监督,请问当官的谁愿意奉公守法?

高克远电话电话:15001636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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