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评论:从“11.12”抓捕看广东省迫害异见之狂热

特约评论员:岳独行

据维权网报道,广州市国家安全局于11月12日抓捕了范一平、范文成、赖见君,此后又获得消息称,珠海的阿龙和阿龙的父亲相继被抓捕。至11月24日此次抓捕行动共有五人受到波及。此外,报道称,赖见君的妻子邓影娟于当天收到了广州市国家安全局寄来的通知书,称赖见君因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犯罪”,已被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身居在美国的刘仕辉律师称,已经有三位家属收到指定监视居信通知书,都是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范一平等四人,到底干了什么事情,被以涉嫌该罪抓捕?外界现在不得而知。

在实施抓捕范一平时,其女朋友在现场,但受到国安警告和威胁:若是她胆敢与他人谈及案件,她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女友目前尚未从恐惧中走出。据报道,范一平是广州自民主墙时期的老民运,1998年初曾接待秘密回国发动组党的民运人士王炳章,后以帮助民运人士王希哲流亡而被判刑3年。赖见君于2018年在重庆访友被抓,后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1年,此次被捕前常住广州。虽然两人一直都致力于推动中国的民主进程,但行事较为低调。另外三人的背景不详。“颠覆国家政权罪”是个重罪,首判一般都是十年起刑。由此可以推断,范一平等人的命运凶多吉少。

“11.12抓捕案”的起因不明,也许又是公民聚餐。目前看来,只要有敏感人士参与三人以上的社交聚会,就构成颠覆活动。广东省政法部门多年来以这种模式来打压异议、制造政治案件,所图的或许是获得更多的维稳经费,或向中央核心领导表忠心。细数近几年广东省发生的多起政治案件,对该省政府对异议人士的迫害,手段之娴熟、残酷,可略见一斑。

2015年8月15日,张六毛、项逢先等7人在聚餐时被抓捕,涉嫌罪名为“危害国家安全”。同年11月,张六毛非正常死于看守所。据维权网报道,张六毛案同案苏东亮、项逢选等5人已被判重刑,罪名均是“危害国家安全罪”,而具体罪名和刑期不详。此7人自始至终没有见到家属聘请的辩护律师,除了震撼维权界的张六毛死亡事件,外界没有获得其他六人的任何信息、没有看到相关的任何法律文书。

2016年深圳“11.15”大抓捕,起因也是公民聚餐。其中,邓洪成因“颠覆国家政权罪”获刑12年;李江鹏、王建华因同样罪名获刑5年;马志权被判三年半。在被关押期间,马志权遭受到酷刑,导致脊椎脱臼、腿骨折。庭审时,马志权向法庭陈述他听到邓洪成和王威被酷刑时的惨叫声,以及自已被酷刑的情节,但法庭没有理会。此案涉及12人,所有人的家属都请了辩护律师,但无一人能够得到律师的辩护。马志权出狱时,广东省国家安全局的人将所有的法律文书收走,理由是涉及国家秘密。

2018年深圳佳仕劳工案,涉案六人,无人能够得到律师的会见和辩护,全部秘密审判,获释后不能与外界有联系,没有行动自由和言论自由。

2020年,香港12人在逃往台湾的途中被中国警察截获,送到广东深圳福田看守所关押。12位港人的家属都委托了辩护律师,但无一能够获准会见。除了官方释放的消息,有关12港人案的信息被封锁得密不透风。

“11.12案”案情进展信息的密封、对家属的箜吓、律师介入受阻,这些违法司法程序的情形,不幸在广东省实属见惯不惊。广东省政府如此竭力镇压公民社会、压制异议言论表达和集会自由,是在葬送过去四十年该省经济文化进展赖以成就的前提和基础 — 开放、自由、人性化。如此下去,广东省不例外也在与世界文明脱轨、与全球化经济脱沟。

2020年12月1日

本文转载自: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0/12/11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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