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十载轰动国内外的福清纪委爆炸案二审将于下周二开庭


(2011-4-22)权利运动发布:
十年不决2001年6月24日“福清纪委爆炸案”二审拖压近五年后,福建省省高院才决定于2011年4月26日上午9.30分在新建的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这次二审开庭,每个被告人亲属只能领到两张旁听证。本案第一被告人陈科云的律师林洪楠被要求回避,再次遭“闭口”。另外,法院告知如有记者采访需要向法院申请。敬请国内外媒体关注这起全国首例纪委机关爆炸案二审开庭审理,并及时与福建省高院联系事宜。

【特别提示:一、在爆炸案中被指控为电雷管的犯罪嫌疑人王小刚已宣判无罪释放;二、当年任“福清纪委爆炸案”专案组组长、原福清市公安局局长林孜于2003年涉黑暴露被重判16年】

福清纪委爆炸案冤属呼吁公众、媒体、律师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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