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平再致宜兴市法院院长方海明,希望尽快启动院长监督程序再审人身损害赔偿案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1年1月28日,本网获悉:江苏维权人士张建平张建平在1997年遭遇交通事故致高位截瘫已整整24年,也对宜兴市法院作出的枉法裁判整整申诉了20余年!在2020年启动的恢复执行程序中,终于出现了足以推翻原判决的新的证据,遂于2020年11月24日向该院再次提起申诉,希望院长方海明启动院长监督程序,但两个多月过去了,宜兴市法院及院长没有任何回复,只得再次给方院长致信。

关于张建平先生的遭遇、及宜兴市法院徇私枉法与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行为,本网及其他国际媒体均持续予以过关注,张建平先生也以自己的亲身遭遇,向中共习近平提起司法改革的建议【可谷歌搜索原文】,希望中共能抛弃党对司法的绝对管控,避免让司法变成私法,应效仿同为一党专政的国家新加坡,实行党法分开,司法独立,才会真正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否则,司法人员就不会有对法的信仰与敬畏,就连涉及基本生存权的人身损害赔偿的民事案件,也都会肆无忌惮地去徇私枉法!而党,为了其统治地位对这种损害司法公信的行为也只能姑息。

在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的官网上,以“崇法、尚德、清廉、务实”八个字来标榜其立院精神,但张建平先生遭遇的24年枉法裁判与拒不执行,已经该院五任院长(兼党组书记)没有作为,不仅印证了该院立院精神的假大空,也证明院长监督程序完全成摆设!

作为这起长达24年的徇私枉法案件的受害者,张建平先生当然希望方海明能启动院长监督程序,也在信中友情提示了,将从国家制度建设与司法人员个人道德的角度剖析论证,在全国“两会”前再向习近平提出司法改革的建议。

附:张建平先生的第二次致信

方海明院长,您好:

我是张建平,根据贵院(2020)苏0282执异82号裁定中出现新的、足以推翻原判决的证据,向您邮寄申诉材料已整整两个月了,但您和贵院至今未予任何作为。

郭德纲有一句非常有名的台词,叫“害你的人比你更清楚你有多冤!”,事实上,贵院的历任领导都很清楚(1996)城郊执字第1153号民事裁定这一在本次执行异议中出现的证据,也就是被执行人妙西镇政府在交通事故发生4个多月后,为逃避人身损害赔偿,将纺织厂财产作价150万人民币,自愿变卖给妙西信用社,偿还了自己的债务。这一关键证据,惟独我受害人一直被蒙在鼓里,而贵院的历任领导都有包庇枉法裁判与拒不执行的行为,甚至还以“给过困难补助”为由,替毫无底线的徇私枉法行为进行掩盖。

我遭遇车祸导致高位截瘫已进入第24年个年头了,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痛苦是常人难以体会的!这期间,贵院的院长从勇沛生、裴全华、刘勇、王英,再到您已达五任,贵党的总书记也从江泽民到胡锦涛,又到了当今的习近平,而本起案件属于受法律保护远高于财产纠纷的人身损害赔偿,在任何一个司法独立的国家,都绝不可能在这种涉及基本人权的案件上舞弊24年!

希望您能启动院长监督程序,及时依法审查我的(再审)申诉。

2021年元月26日

友情提醒:本申诉信将作为向习近平提交司法改革建议时的附件。


本文转载自: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1/01/blog-post_77.html

分享这篇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