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评论:靠酷刑来维持的政权,道义何在?

特约评论员:胡世杰

在2015年“709”案之前,办案警方施酷刑多半还有点遮遮掩掩,时而个案被揭露出来,引起公众舆论的强烈反响。在案发之时,让人不寒而栗的酷刑消息纷纷传出。“709”案所有被指定监视居住、被封闭关押六个月的人士,都不同程度地遭受了被剥夺睡眠、剥夺适量食品和饮水、被关押水牢、坐老虎凳、被脱光羞辱、被电击、长期配戴刑具、穿束身衣等等酷刑和残忍、有辱人格、不人道的惩罚。部分人员释放出来时,有的精神失常,瘦得皮包骨,有的烙下心理创伤。到目前为止,酷刑的发生已经成为常态,指定监视居住已经大行其道。

近期,因涉及“12.26”厦门会议案被抓的许志永和丁家喜涉危害国家安全案已经移送到审查起诉阶段,三位辩护律师得到办案部门的会见批准,安排于1月21日下午进行分别视频会见。许志永和丁家喜现被关押在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看守所。许志永称,在北京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曾遭到10日左右的剥夺睡眠对待。丁家喜称,他在山东烟台指定居所监视期间,长期被剥夺睡眠,其中7天7夜遭到5名警员轮番审讯,还曾有半个月的时间,每顿饭都只吃四分之一个馒头,有一周被限制饮水,每天仅获得600毫升。在指定监视居住期间以及侦查期间,两位都没有得到律师的会见,不能与家属通信,甚至具体办案人员身份亦是不为家属和辩护律师所知。

厦门会议案发后,有多人被抓捕,所有涉案人被指定监视居住,无一幸免酷刑。张忠顺、戴振亚、李英俊、常玮平,还有李翘楚因为是许志永的未婚妻而被指定监视居住。常玮平在取保候审期将满之际,通过视频揭露所遭受十天老虎凳、以及右手十指和无名指失去了知觉的酷刑经历,引来的却是再次被指定监视居住,恐怕正在被酷刑虐待。常玮平家人呼吁停止酷刑以及对酷刑事件进行了投诉控告,办案部门却加大了对家属的恐吓和骚扰,但对酷刑指控却没有正面回应。

不但是指定监视居住期间,就连看守所也常有酷刑发生。近期传出,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的李怀庆先生,在被关押于重庆市第三看守所期间,穿戴手铐脚镣,在侦查人员的连续提审下,他曾经晕倒过三次。二审律师认为在侦查期间存在严重的刑讯逼供,法院应该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的调查。一审律师也曾提出了该请求,但是被一审法庭无理由拒绝。

2016年,在深圳龙岗杨美村,为数20人聚餐,期间兴之所至,大家对中央施政畅所欲言,不料此过程遭到国安暗中拍照,之后国安更按图索骥将众人等全部拘捕,近20人因被指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而被逮捕。据报道其中几位被捕者在拘禁期间遭受酷刑,禁与律师接触。其中一位受害者马志权获释后称,其遭到酷刑而致腿部残废。

将良心犯与家属生死隔绝,也是中国政府已经加入的《禁止酷刑公约》严禁的残忍和非人道惩罚。

长沙公益仨,程渊,刘大志,吴葛建雄三人涉颠覆国家政权案,自抓捕至今有一年半多时间,没有得到官方批准与任何自己聘请的律师会见,与家属通信权被剥夺。在吴葛健雄母亲弥留之际,与儿子见最后一面的要求亦被拒绝。被囚禁6年的郭飞雄先生虽然一年多以前已经出监狱,仍旧没有任何的行动和言论自由。因妻子张青患癌症晚期,郭先生要求出境陪伴妻子走过最困难期,却残忍地被挡下来、不许登机。

中国政府于1988年就已经加入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三十多年来,中国政府显然既不遵守国内制定的“禁止刑讯逼供”的法规,也正在继续违反自己承诺的国际人权法。执法办案机关在包括以上案件在内的许多所谓“敏感”案办案中,愈来愈是无忌惮地鼓励或者纵容刑讯逼供。对律师、家属和当事人的酷刑指控几乎一律不遵守《公约》要求、依法调查和惩办肇事人。

一个靠人类文明早已禁止的酷刑来压制异议、维持稳定的政权能有什么道义?

2021年1月29日

本文转载自: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1/01/blog-post_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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