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评论:新年伊始,中国的新闻舆论管控再度加码

评论员:慕容若

近半个月内,微信公众号、搜狐号、百家号等平台相继发出通知,要求公众账号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如不具备相关资质,不得发布或建议不要发布时政类新闻。很多微信公众号管理者从后台收到了腾讯公众号平台发出的《关于公众账号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发布需要资质的提醒》通知,一时间不知所措。为了安全起见,大批从事地方资讯服务的微信公众号平台不敢再如从前那般发布时政类新闻,即便是非常官方的消息,也尽量不去转载。

通知明确指出,公众账号在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时,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等相关媒体资质。如账号后续计划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须尽快将资质材料整理并通过平台完成资质申报。微信公众号通知提到,如账号不具备有关资质,建议不要采编发布、评论解读政治、经济、军事、外交领域及重大突发事件等相关信息内容。而搜狐号、百家号明确要求“不能发布”、“禁止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开展”,措辞更为严厉。

2021年1月18日,百家号发布《账号资质补充说明》,通知要求,通过网站、公众账号等渠道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禁止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1月25日,搜狐号小秘书发文公告,明确规定,无资质公众账号不得发布和转载时政类新闻,无资质账号发布时政新闻,一经发现将永久封禁。目前,新浪微博尚未发布关于资质审核的相关通知,很多人估计,该平台在后续也会有类似的措施跟进。

实际上,早在2017年,国家网信办就已经出台了《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其中第七条明确规定:新闻单位、新闻网站开设的公众账号可以发布、转载时政类新闻,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的非新闻单位开设的公众账号可以转载时政类新闻。其他公众账号未经批准不得发布、转载时政类新闻。更早些时候,2014年8月,国家网信办《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五条就已经明确要求: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禁止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

对于上述规定,在刚发布之时,引发了舆论的骚动,很多平台的负责人和编辑担忧因为不具备相关资质而导致平台被封禁。不过,让他们庆幸的是,虽然规定很严厉,但实际上并未严格遵照执行,只要发布的信息不惹恼官方,即便他们的平台在无相关资质的情况下继续从事新闻发布活动,一般也不会遭到封禁。部分平台甚至还与一些行政机关达成了合作关系,帮助其发布能提升“形象”的新闻。

一位从事地方资讯发布的公众号平台运营者向维权网表示,他所在的平台已经运营多年,并且攒集了大量订阅者,在当地,其影响力早已超越官方的媒体平台。这令当地的宣传部门和官方媒体从业者极为不快。不过,考虑到其流量大、发布新闻及时,相当重视宣传的当地公安部门则与其密切合作,经常性地发布由宣教科提供的执法类新闻。有时候,当地的宣传部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甚至向平台负责人发出删文指令,后经公安机关与其协调方才作罢。多个地方的微信公众号编辑表示,公安机关的网监对负面新闻的容忍度有时会高过宣传部门。

多个公众平台为何会在进入2021年以来紧锣密鼓地向用户发出通知?这显然跟最近上层官方规定密切相关。国家网信办于1月22日发布了最新修订的《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该文件第十八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未经许可或者超越许可范围,不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等服务。对于新规,各个平台无法做到无动于衷,只能认真贯彻,因此便有了上述通知。

实际上,早在2020年8月,微博官方就集中开展了对自媒体及其他普通账号违规采编发布转载互联网新闻信息的专项整治行动。2020年8月6日,微博公示第三批违规账号,显示共关闭、禁言、删除昵称账号超10万个,均被认定为“违规采编发布转载互联网新闻信息”。

对于“公众账号”这一概念,很多人并不清晰其内涵。1月22日,国家网信办发布的新修订的《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给出了明确定义:本规定所称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是指互联网用户在互联网站、应用程序等网络平台注册运营,面向社会公众生产发布文字、图片、音视频等信息内容的网络账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平台,是指为互联网用户提供公众账号注册运营、信息内容发布与技术保障服务的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是指注册运营公众账号从事内容生产发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根据上述定义,《规定》所适用的平台几乎可以无所不包,不仅仅包含微信公众号、搜狐号、百家号,一切非官方的网站以及今日头条账号和抖音账号等,都必须受该规定的约束。否则,只要有人投诉,相关证据确凿,就可能会被永久封禁。对于腾讯微信公众号、搜狐、百度百家这些大平台而言,平时的策略一般是无投诉就不处理。如微信公众号,有时候,文章虽然被删,但并未对用户采取任何处罚措施,因为管理者明白,文章并无硬伤,只是接到了地方宣传部或者公安网监的通知。当然,诸如抖音和今日头条这样的平台,因为被网信办多次约谈,甚至被罚款,所以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一直都在积极主动地对用户进行封禁。如湖北独立撰稿人刘逸明,就因为发布了一则视频而被指“涉黄”,其账号被永久封禁,事实上,该视频在其它平台都能顺利传播。

事实证明,在官方的严厉规定之下,很多平台对用户发布内容的认定,已经可以无限上纲上线,即便你所发布的不是时政新闻和社会新闻,只要有人投诉,就会遭遇封禁。1月31日,微信公众号《法史天地》转发了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杨兴培以前公开发表过的《朱元璋之悲与苏绰定律》一文,文章内容是谈明太祖朱元璋的反腐及北周开国帝王宇文泰与谋臣苏绰的“以贪反贪”对话。该文章,在网上依然还能搜索到,很多人在多年前都曾阅读过,认为解读很客观,也很有深度。可是,为何在今天,在微信公众号上就成了敏感文章,不仅要删除,而且还要封禁发布者呢?

据刘晓原律师披露,1月31日晚9时许,《法史天地》公众号被永久封禁。微信公众号平台给出的理由是“涉嫌捏造、歪曲、非官方解读历史人物及历史事件”。封禁之举,到底是微信公众号平台自我审查还是因为遭到投诉无奈而为,尚不得而知。不论如何,这一事件标志着在今后,一般的平台,不仅不能发布时政和社会新闻,即便是对历史上的政治人物和政治事件的解读,也得慎之又慎,只要不符合官方的口味,就会被认定为“歪曲历史”。《法史天地》转发杨文,显然触碰到了当局的痛点,也是习近平的痛点,那就是选择性的反腐,因此变得敏感,需要封杀。

对于《法史天地》的这一遭遇,让很多人倍感吃惊。据悉,《法史天地》刊发过的中外历史人物与历史事件文章,都是转自国内出版的书籍及杂志。文章能在国内公开发表与出版,说明作者的解读审查过关,就算作者的观点与官方历史书上的说法不同,这也只是作者的一家之言。对历史的研究,刘晓原律师认为,应该允许各种观点的争鸣,而不能搞历史信息垄断,只允许一种声音存在。《法史天地》公众号于2020年8月12日注册,截止被关闭,关注者7800人,文章158篇(包括视频)。

1月28日,抖音官方账号“抖音黑板报”发布《向日葵计划·2021寒假专项治理公告》。该公告显示,在寒假期间,抖音安全中心从产品优化、内容治理、用户教育等方面开展青少年保护工作,一个月的专项治理中,抖音封禁违规帐号10354个,拦截违规视频282244个,下架话题3748个。

2月1日,据《人民日报》报道称,全国网信系统去年依法约谈网站4282家,关闭各类违法违规账号群组15.8万个。令据网信安徽微信公众号消息,1月份,全省网信系统扎实推进“网络有偿删帖问题和网上软色情信息”、“自媒体”公众账号违规发布时政类信息等专项整治,省网信办会同省通信管理局依法关闭7家违法违规网站备案,依法约谈“久久健康网”、“蒙城身边事”等60家违规网站平台及账号运营者,移送司法机关相关线索18件,责令“我的信息记录”等12家违法违规网站暂停更新、“安庆诚宇育苗材料有限公司”等30家网站注消备案、“家乡在怀宁”等8个公众账号注销账号。有关平台依照用户服务协议关闭或禁言网站论坛账号675个,清理涉网络侵权、赌博色情等各类违法和不良信息1963条。

部分省份的打击新闻言论情况只是全国情况的冰山一角。春节之后,当局又要召开全国“两会”。估计在最近几个月内,还会有数不胜数的各平台用户遭到封禁。一些令公众喜闻乐见的账号和信息,或许将永远消失。

本文转载自: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1/02/blog-post_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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