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1年2月21日,本网获悉:2021年2月18日,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关林镇槐树湾村陈莉平、陈五龙、曾红卫、马万立、朱成刚等五户村民向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行政起诉状,请求确认被告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政府强制拆除原告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
2021年2月8日、9日,洛阳市洛龙区关林镇槐树湾村陈莉平等五户分别遭遇突如其来的强拆。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约200多个身份不明的人进村拉上警戒线连续两天强行拆除五户村民的房屋,现场一片狼藉。村民报警,民警不管。
除夕前,五户村民屋内的物品毁于一旦,原本打算过年的食物也被拉走,不知去向。今年春节,五户强拆受害人及其家属都在痛苦中熬煎。
五户强拆受害人认为,该强拆行为系区委、区政府对征迁工作部署后出现的,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政府是最大的受益者,应推定其所为,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政府于2020 年8月15日发布了洛龙政通(2020)8号关于实施槐树湾村地上附着物征迁工作的通告,称“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现将关林街道槐树湾村地上附着物征迁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征迁范围:龙门大道以东、焦柳铁路以西、郑西高铁线以南、南山大道以北区域和焦柳铁路以东、槐树湾安置小区以西、八里堂村以南、南山大道以北区域。”由此可见,征迁工作系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本案强制拆除村民房屋的行为,最大受益者是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政府,故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政府是本案适格的被告。
五户受害人希望洛阳中院依法裁判,维护法律尊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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