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4-12)权利运动发布:
昨天上午,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吉首市访民黄光玉第十次到自治州中级法院,就其诉湘西自治州劳动教养委员会违法行政一案的立案情况进行交涉。昨天的黄光玉运气不错,居然法院大庭里撞大运碰上了李立新院长。被撞个正着的李院长见已经躲不开锲而不舍的黄光玉了,就告诉黄光玉自己会督促立案庭尽快受理其行政诉讼,表示将在一星期内出书面受理通知书。
黄光玉是因为在北京上访期间接收了媒体采访而被地方当局的劳教委处于劳动教养处罚的,信仰西方金发碧眼的马列的地方当局处罚黄光玉的理由是认为黄光玉接收了境外媒体的采访,属于卖国行为。而黄光玉坚持认为自己没有接收金发碧眼的外国人采访,即使即使外国人采访也是国家法律允许的,只要自己实话实说。
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诉讼从提交行政诉状到法院作出受理立案或者裁定不予受理的期限为7个工作日,但湘西自治州中级法院以及超过7个星期没有对黄光玉的行政起诉作出立案或者裁定不予受理的书面通知。湘西自治州中级法院的李院长口头答复将尽快受理黄光玉的行政诉讼,希望不是临时的脱身之计。
昨天和黄光玉一起到湘西自治州中级法院的还有劳教俄法受害者徐代平女士。黄光玉锲而不舍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行动,证明了权利是需要勇气去争取的简单而质朴的道理。但愿湘西自治州中级法院的李院长不会将言而无信的污点贴在自己的身份上。
黄光玉电话:13146771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