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1年3月18日,本网获悉:2020年10月13日,青海果洛州玛沁县牧民扎西加因“煽动分裂国家罪”被果洛州中级法院判处1年有期徒刑,刑期至2021年5月30日。
扎西加,1970年5月24日生,果洛州玛沁县牧民,被捕前居住于玛沁县拉加镇黄河小区。
2020年5月30日因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罪”被拘留,6月12日被逮捕。
当局指控 扎西加通过网络下载涉藏非法图片和视频,于2014年5月19日,10月12日,10月14日,通过微信向朋友转发14世达赖喇嘛讲经照片4张。
2015年1月1日,扎西加在个人微信朋友圈内发布一张含有雪山狮子旗和洛桑孙根(即洛桑森格,藏人行政中央司政)照片,获得其微信朋友的点赞和评论。
同年,扎西加在被视为“三月敏感期”的3月1日,通过微信对朋友转发被指控含有“藏独”内容的“新年祝辞视频”。
2015年11月2日,扎西加向微信群转发“期盼十四世达赖喇嘛返藏”,与“含有达赖喇嘛和洛桑孙根内容”的图片和短视频。
2020年5月16日,当局突然将扎西加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当时,当局对扎西加的行政处罚是行政拘留15日,而5月30日,当局决定对扎西加延长拘留时间,至6月12日正式决定予以批捕。
当局请求西藏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和西藏自治区质量检测中心鉴定扎西加所发的图片视频,经鉴定,扎西加的图片和视频含有“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内容。
果洛州检察院对扎西加提起公诉后,果洛州中级法院在审理期间,没有公开审理此案,对其做出秘密审判。
扎西加受审时辩解称“图片和视频被浏览,转发量很少”,法院认为与事实不符,予以驳回。
终审时,扎西加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个人手机被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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