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光玉在自治州中院门口抗议司法被操弄)
(2011-5-31)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上午9:30分,是知名维权人士黄光玉诉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劳教委违法行政一案开庭审理的时间,黄光玉在吉首市多位维权人士陪同下准时到达湘西自治州中院,结果法庭的秦法官居然称该案已无限期推迟。但,没有给予任何书面答复。
经过了三次传票变更开庭地点的闹剧后,自治州中院竟然再次不按常理出牌,在临开庭时口头告知不开庭了,气愤的黄光玉立即找到中院审判委员会龙起军,要求给出变卦的理由。龙起军称,昨天(30日)法庭电话通知证据交换,黄光玉既不提供证据也不签字,所以法庭就可以临时变卦推迟开庭审理。当黄光玉告诉龙起军自己是原告,《行政诉讼法》没有要求诉劳教委违法行政需要原告提供证据的规定,况且法庭也没有按照规定出书面通知。理屈词穷的龙起军恼羞成怒,叫嚷着要黄光玉不要再找他。
按照法律规定,法庭如果要推迟案件的开庭审理时间,应该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或代理人。临时改变开庭审理时间,一般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会出现。所谓的特殊情况,一般是指不可抗力的天灾,或者突然爆发激烈的社会动荡。今天在中国大陆和湖南省湘西自治州显然没有以上情况发生。
湘西自治州中院在审理黄光玉诉劳教委非法行政一案中,地点和时间被一而再、再而三地改变,司法公信力被一次次破坏显然在幕后有人为的操纵因素,这是行政、立法、司法三权互不独立的恶果,这也是那些有为强烈的所欲为邪念的人所乐于看到的结果。
黄光玉表示会按照《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继续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希望社会各界和国内外媒体对实施了几十年的违宪的劳动教养政策给予关注。
黄光玉电话:13146771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