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1年4月8日,本网获悉:无锡人权捍卫者沈爱斌未成年女儿遭株连迫害判刑后失踪。
2020年11月16日,无锡人权捍卫者沈爱斌未成年女儿沈珈伊遭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沈莉波(审判长)、张宏元(审判员)和吴汉烈(审判员)以强制侮辱罪枉法判处二年八个月徒刑,上诉后,无锡市中级法院陈靖宇(审判长)、马小卫(审判员)、徐海宏(审判员)于2020年12月31日作出维持原判的枉法裁定。
2021年3月22日,无锡市第二看守所称“已经将沈珈伊送监狱执行刑罚”,但截至发稿时止,沈爱斌仍未收到监狱的通知书,沈珈伊处于失踪状态。
沈珈伊的辩护律师称:“我真不知道无锡的官员是什么心态,难道真想把沈爱斌逼上绝路吗?已经把沈珈伊枉法判刑,还不放过,还想怎么样?当时拖着不把沈珈伊送监狱,是想等沈珈伊成年后送成人监狱,但3月11日沈珈伊满18岁了,余刑又不满二年了,依法仍然要送未成年管教所,无锡的官员用心良苦,用尽心思把一个小孩往死里整,让人无法接受。这起案件本身就是一起错案,受害者沙董子怡为未成年人女孩,沈珈伊当时也是未成年女孩,姑且不论侮辱的证据不足,沈珈伊作为强制侮辱罪的主犯,明显适用法律错误,其实很明显,这就是针对沈爱斌的一起有预谋的报复案件。现在无锡市第二看守所称已经送监狱了,而沈爱斌却未收到监狱的通知书,沈珈伊现在被失踪了。”
沈爱斌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十五条规定,无锡市第二看守所应当在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沈珈伊送监狱执行刑罚,但无锡市第二看守所2021年1月3日就收到《执行通知书》,却在3月22日才称‘已经送监狱执行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条规定,监狱应当在五日内发《家属通知书》,而我至今未收到,我根本不知道沈珈伊现在在哪里。”
沈爱斌联系电话:17348228687。
本文转载自: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1/04/blog-post_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