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刑8年的新疆博乐市维权公民、残疾访民姜志林案情通报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1年4月29日,本网获悉获刑8年的新疆博乐市维权公民、残疾访民姜志林案情,现在通报如下:

姜志林:四川省南充市籍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乐市达勒特镇哈日莫墩后村村民,网络活跃人士,微信常用网名“南国林子”,被微博和微信平台网友誉为“网络红人”,残疾访民、维权公民,人权捍卫者,中国在押维权人士。

自幼因患小儿麻痹症而成为残障人员,后随其母亲从四川省南充市迁移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乐市地区生活,自此一直从事农业生产;2001年左右,曾因承包田权属、宅基地确权,以及乡村振兴战略中当地政府未能执行自治区新水饮标准、城乡道路建设不落实,而导致严重影响其及当地村民生活,屡次投诉均无果效,遂被迫走上逐级上访之路;

曾因上访要求一直得不到解决,反而屡遭当地执法者威胁、殴打与拘留,故使其维权抗争意识更加坚定;曾因长期关注维权事务,并陪同新疆各地的上访人士奔走,呼吁群体维权与集体抗争,故而触碰到新疆当局既得利益者的敏感神经,随被新疆警方一再追打报复、拦截关押、刑拘;

2015年8月,曾因在网上为安徽的“安妮失学事件”和为郭飞雄、许志永、张海涛等在押良心犯呼吁发声,而被博乐县警方以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刑拘,一个多月后被取保候审,但又遭当地警方及村干部多次软禁和贴身跟踪;

2017年1月,曾因欲去乌鲁木齐市与朋友见面,而被所在村支部书记在火车站拦截后再次软禁;

2017年4月19日,又因要到乌鲁木齐市看病,而被多名不明男子再次阻挠,后被达勒特镇警方带走拘留;2017年4月23日,被博乐市警方以涉嫌“敲诈勒索罪”、“诬陷罪”刑事拘留;2017年6月8日,被博乐市检察院以同罪名予以批捕,并被关押于博乐市看守所,其母受牵连亦于同期遭软禁失联;

2017年10月,其案在新疆博乐市法院秘密庭审,终被一审以“敲诈勒索罪”、“诬陷罪”重判有期徒刑8年;二审维持原判,刑期至2025年4月22日。

据悉,其原本四肢肌肉萎缩,还患有肺结核等多种疾病,现在狱中更加身体虚弱、目光呆滞,除体重明显下降外,已不能正常说话,狱方辩称他是“患有脑梗,正在接受治疗之中”;其母遭当局多次警告,不准对外发布消息,并将其母的土地账本拿走不还。

目前在新疆哈拉布拉监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斯坦自治州新源县哈拉布拉镇,邮政编码:835814)服刑。

本文转载自: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1/0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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