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5-17)权利运动发布:
【提示:据控告人反映,在江苏省如皋市,贪官横行任意绑架上访人员;江苏通州博爱医院变相监狱;长年关押上访人员三十多人;其父亲陈国和在2001.6—2005.6.10关押期间被残害致死;其母亲马宏芳自2004年10月关押疯人至今……】
控告人:陈本玉,男,46岁,江苏省如皋市搬经镇加力村人。身份证号:320622630224659
被控告人:黄托,男,年龄不洋,江苏省如皋市信访局局长。
被控告人:刘平林,男,年龄不详,原江苏省如皋市搬经镇法律服务所所长,现搬经镇镇长。
被控告人:沈利民,男:年龄不详,江苏省如皋市搬经镇公安局派出所指导员。
控告事项:
如皋市信访局局长黄托、徐小培、因参于我与苏中建材总厂欠款纠纷一案调解,索贿未遂尔又收受厂方贿赂红砖600垛(时价30.00元/垛),即对我家报复伤害,压制上访,指使公安所长对我父陈国和多次非法拘禁,冻结银行帐户迫使我家负债诉讼。自94年初审至99年终审长达五年之久才追回部分欠款,从而迫使我父亲陈国和母亲马宏芳再次从地方到中央上访。2001年中央“两会”期间当成清理对象,黄托于6月间指使镇法律服务所所长刘平林、派出所指导员沈利民,将我父陈国和非法绑架关押扣上“精神病”关押在江苏通州博爱(精神病)医院至
2005年6月10日迫害死亡。又于2004年10月在北京永定门西街将我母亲马宏芳非法绑架回乡,并将所有的控告材料、证明、公文、法律支书、抢劫一空。也扣上“精神病”关押通州博爱(精神病)医院,并威胁,如我不服上告,也同样下场。
事实经过:
1973年春我父被原生产队会计打伤致残(脑震荡后遗症)未愈,被拒付医疗费,致我母亲逐级上访控告,由此我全家屡遭报复伤害。停发口粮,迫使十余岁的我多次失学,家中屡遭打砸抢,房子扒坏,锅灶日用品砸光,便桶到床上,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等砸坏就连自留地作物也抢光,亩余竹园盗毁几尽,全家无法生存,流离失所,逐级乞讨流浪上访,十余岁的我在京变成“老上访”。
1980年省委派员调查,原如皋信访办勾结乡村不顾我家冤情无中生有,捏造罪名,谎报上级,压迫要挟我组村民到县政府作伪证诬陷我母亲。导致81年将我母亲马宏芳冤捕入狱,造成冤狱二年身体致残。我父不服上告,又被县乡勾结强关精神病非法折磨自81年~85年间先后八次,由一个正常人被折磨得几成废人,特别恶劣的是我父被关南通九圩港精神病院,县乡收买院方强行灌药、鼻饲、打针,在我父奋起抗争打伤医生后,院方才停止迫害。在我母冤狱,我父被关后,乡树干部又强逼村民将我家的三间平房全料尽数盗抢私分,将我爷爷无辜捆绑批斗,毒打致不治而亡,奶奶被打逼迫出走客死新疆。
在上级政府的过问下,87年我母亲冤案得以平反。但由于地方政府的百般欺骗阻挠,冤狱善后未能落实,我父被多次关押伤害未有补偿,盗抢物资未能追索。仅在我母亲平反前政府支助部分材料加人工。自备材料盖房三间,全家得以安居,全家多年上访,本已筋疲力尽,一切向前看,努力生产自救,利用自然河拦坝养鱼,购置车辆搞运输,又于91年联系本村及外乡平整多余土方卖给砖厂,全家披星载月,千辛万苦,微有成绩,市信访局将我父陈国和带到北京参加信访工作会议,拍录像上电视报刊,作信访典型。
我家向砖厂送土数年,乡村干部心急眼红,想方设法敲诈勒索明索暗夺,继桥挖路,勾结砖厂毁帐赖帐,由此,如皋市信访局长黄托、徐小培参与调解,先向我家索贿未遂,尔后接受砖厂贿赂红砖600垛(时价30元/垛),此后又明日张胆指使派出所所长冻结我家土资,多次对我父非法拘禁,动用手枪和手铐对我父伤害,阻止我家追债,鱼塘投毒现行案报案不过问,迫使我家负债诉讼,自94年受理欠款纠纷一案至99年胡乱结案追回部分欠款。
多年的负债诉讼,使得我家债台高筑,加之黄托的唆使,乡村干部对我父蓄意报复伤害,曾在98年焦港河工地将我父打得奄奄一息;送到市政府无人过问乡派出所接回送到家中,我四处借债医疗年余捡回性命,从而迫害我三个女儿借贷上学无门,大女儿大学辍学,三女儿失学。
综上事实,如此悲惨冤情,我父母何以得服,被迫上访,黄托贪官之流,目无国法,践踏人权,任意残害报复控告人,我父陈国和被残害致死,我母马宏芳至今关押,我只能冒死上访。字字血、声声泪、控诉贪官罪状,为父伸冤,解救母亲,我不怕贪官报复,相信只要共产党真心惩治腐败,总有一天拔开乌云见太阳,惩贪官、理赔偿,伸父冤、救母亲、全家大团圆,悼我父亡灵!
此呈
中央各部
陈国和、马宏芳之子陈本玉
联系电话:13240352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