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律师协会,以我“发表不当言论,涉嫌违反律师执业管理有关规定,石家庄市司法局将此案批转本会办理,本会决定立案调查。”因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和法律依据!已涉嫌污辱诽谤。司法局依此为由,中止办理合伙所变更个人所,同样无法律依据,涉嫌违法。
向省市司法厅局举报,不予监督查处。向法院起诉,不是不受理,就是在请示中院。
刚刚,市司法局三人到我所,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达到合伙所3人条件。
它们违法对你立案调查;
它们又依调查为由中止变更个人所;
它们威权之下,律所只走人不进人;
它们又要你补人整改,否则处理你;
它们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它们的真实面目,已然呈现!
河北律师卢廷阁
2021年6月2日
本文转载自: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1/06/2021-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