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鹅潭被视为广州西部的枢纽门户,其发展动向万众瞩目。
近日,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联合印发了《白鹅潭地区发展规划(2020-2035年)》。《规划》明确,白鹅潭将打造成为广州融入湾区的门户枢纽、广佛融合发展的重要引擎,肩负着广州西部崛起、引领广佛、融入湾区、辐射珠三角的重要使命。
位于白鹅潭核心区域的茶滘股份合作经济联社却在今年3月提出,要在原先规划为绿地的自编20a-1地块上建垃圾压缩站。
垃圾压缩站项目进行建设工程批前公示期间,保利花海湾上千名业主们群情激愤,他们通过12345、人民网、信访、寄联名信等方式进行了近千次投诉,终于换来一次垃圾压缩站建设听证会的机会。
2021年5月18日,在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荔湾分局组织的听证会上,保利花海湾业主代表们表明:一、公园绿地改建垃圾压缩站,规划布局违法;二、将会造成严重拥堵的交通问题,涉及上百万人生活的污染问题,以及容易造成病虫害等问题的民情民意;希望规划部门在规划审核时体察民情民意,从谏如流。
2020年8月,白鹅潭商务区的规划中没有将茶滘规划的垃圾压缩站纳入其中。
12年内村规两次未被采纳。
白鹅潭是广州西部CBD所在,茶滘紧邻白鹅潭核心区。关于在茶滘板块上建垃圾压缩站的规划,曾经两次出现,又两次没有被更高一层级的白鹅潭规划所采纳。茶滘村自编20a地块上的垃圾压缩站之规划形成于2009年10月的茶滘城中村改造项目总平面设计方案及2011年的茶滘城中村改造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方案。
广东省房地产研究会执行会长、知名房地产专家韩世同在咨询广州市规划专家时得知:2009年,茶滘联社的规划上,曾将自编20a地块上建垃圾站,但是2010年,白鹅潭商务区的规划时,没有采纳这一规划。
10多年过去后,茶滘村改造项目地块的周边环境如今已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旁边百花香料厂地块早已改变性质并建起“花漾花园”(即保利花海湾)等大型居住小区。然而,2020年7月,茶滘联社的村规上,再次将自编20a-1地块规划为垃圾压缩站。但2020年8月,白鹅潭商务区的规划还是没有接受这一规划意见。
1、有懂规划的保利花海湾业主也查找了相应的规划文件。
在广州市人民政府的官网上公示有,同意《白鹅潭商务区(一区)规划和城市设计整合优化控制性详细规划》等4项成果。规划上显示,垃圾压缩站所处地块的用途为“公园绿地”。广州市人民政府要求广州市规划局会同有关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并认真组织实施。
然而2021年3月,茶滘联社却再次向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荔湾分局申请茶滘城中村改造项目自编20a-1地块垃圾压缩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提交了相关的资料。韩世同认为,村级规划实际上要服从市一级规划,茶滘联社这样的行为,显然有违规的嫌疑。
保利花海湾一位郭姓业主认为,垃圾压缩站选址应符合城市规划。当时该地块旁边的百花香料厂地块为工业用地,在此建设垃圾压缩站对周围环境不会有太大影响。
前后两次规划,垃圾压缩站的位置。其中2021年离小区更近,绿色圈下方的围栏是小区的外墙。
如今,12年过去了,项目地块的周边环境如今已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在此情况下,茶滘联社规划的垃圾压缩站之规划设计、选址不变,反而占地面积及建筑面积扩大,垃圾站主体建筑与小区红线仅5.68米距离,已明显违背《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第五条之规定的精神:制定和修改城乡规划应当注重和加强对土地使用现状及已经作出的规划审批和许可行为的调查,应遵循前瞻性、科学性、可实施性。
2、绿地擅改为垃圾站疑为违法。
同样,在法理上,茶滘联社改造项目上建垃圾压缩站的做法也不合法。
保利花海湾业主的委托律师莫律师举证的证据是:广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8月18日批准的穗府函〔2020〕165号《白鹅潭商务区(一区)规划和城市设计整合优化通告附图》中的花地河北组团地块规划显示,保利花海湾旁(拟建垃圾压缩站)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而另位一位业主在查询政府公开信息,5月20日得到广州市规划局的答复是,茶滘城中村改造项目自编 20a 地块现行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性质控制为公共绿地(G1 ),用地面积为9182 平方米,同样验证了自编 20a 地块是绿地。穗府函〔2020〕165号文作为该地块最新的规划,并未显示该地块有公用设施用地及环卫用地等。
根据2017年11月2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公园绿地为“向公众开放,以游憩为主要功能,兼具生态、景观、文教和应急避险等功能,有一定游憩和服务设施的绿地”。垃圾压缩站显然不具备“游憩功能”。因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五条:城乡规划确定的铁路、公路、港口、机场、道路、绿地等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以及其他需要依法保护的用地,禁止擅自改变用途。
因此,莫律师从法理上举证,认为公园绿地上建设垃圾压缩站的行为属于改变土地规划用途,已属违法。
不仅如此,垃圾压缩站内部规划的布局也疑为违法。
根据《CJJT 47-2016 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3.0.4.1条规定:转运站转运车间及卸、装料工位宜布置在厂区内远离邻近的建筑物的一侧。根据听证所涉“建设工程规划批前公示”显示,该垃圾压缩站转运车间是靠近邻近建筑物的一侧,该规划明显违法,与相应技术规范不符。
另外,根据《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的附表二广州市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中街道级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置标准里关于市政公用设施(垃圾压缩站)的规划设置要求中显示,垃圾压缩站应为独立用地。
根据保利花海湾业主代表举证的证据一显示,听证所涉垃圾压缩站可能建于土地用途为公园绿地的地块之上,即使垃圾压缩站建筑物所在的地块土地用途为环卫用地,但该环卫用地与公园绿地紧密相连,明显不属于独立用地,不符合规划设置要求,且极不符合“减少扰民”的设置要求。同时,根据《CJJT47-2016 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2.1.2转运站不宜设在下列地区:邻近学校、商场、餐饮店等群众日常生活聚集场所和其他人流密集区域。
保利花海湾是大型生活居住小区,有1260户,该楼盘的容积率高达4.5,符合上述规定的群众日常生活聚集场所和人流密集区域,故不应当选址于此。
3、一个规划危及上百万人。
在一些专家和社会人士的眼中,茶滘联社改造项目中的垃圾压缩站规划建设遗患无穷,是一个危及上百万人生活和安全的规划。规划决策层在决策层需要慎重考虑。
第一,交通问题。该垃圾压缩站的垃圾运输唯一出入通行路段花海路,往东方向与百花路汇合处是广钢铁道桥洞,最窄宽度仅有3米,是小区居民出入的交通堵塞黑点(汽车、电动车、行人争道),双向车辆堵卡在此,桥洞距离小区仅约50米,目前拥堵现象已经苦不堪言。日后加上大型垃圾运输车争道及会车造成的拥堵难以想象,出行行人车辆更加危险。
第二,也是最为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垃圾压缩站收集的生活垃圾在转运过程中为了缩减体积,经过压实操作,因此垃圾压缩站不可避免地产生大量高浓度渗滤液。该渗滤液污染特性强,往往伴有恶臭,一旦管理不慎会对周围水体、土壤、空气造成严重污染,影响周围居民生活环境,成为城市的环境管理中重要污染源。茶滘联社拟规划建设的垃圾压缩站离花地河仅一路之隔。每天产生的垃圾渗滤液高达数吨,哪怕只是泄漏小部分渗滤液,也会对花地河的水质造成毁灭性的影响。
熟悉地理的人士称,花地河从石围塘附近珠江右岸起,流经花地、东漖、龙溪、西塱、到达南滘,最后注入佛山南海水道,花地河连通和汇集当地的13条支流,北接珠江西航道,南连平洲水道,流域面积为28.4平方公里,涉及上百万人的日常生活,并且花地河沿岸受潮汐反托的影响,河水流速较缓慢,不利于其中污染物的扩散和转移。如果问题严重爆发,后果无法估量,或将成为各方不堪承受之重。
第三,垃圾压缩的噪音污染问题。噪音平均超出背景值11.6db,而且是冲击性噪声,对室内人口尤其老人儿童的生活造成困扰。
第四,容易造成空气污染。相关人士了解到,垃圾压缩站臭味都在2级以上水平,甚至达到4级。臭味产生的可能污染物氨气及硫化氢均超标,对周边空气污染不容忽视。
第五,容易引发病虫害。易滋生蚊子、苍蝇、老鼠、蟑螂等“四害”,容易影响居民身体健康。
第六,严重影响花园式企业总部的形象。相关人士认为,白鹅潭CBD花园式企业总部主打的理念就是环保设施、沉浸式的花园绿化享受。但是,现在1748.5平方米的大型垃圾压缩站,濒临咫尺,直线距离锁定500米以内。这与花园式企业总部倡导的理念完全不相符,甚至相悖。
面对众多保利花海湾业主和律师、社会专家人士的质疑,茶滘联社的相关人士响应:针对业主代表提出的担心垃圾压缩站对将来的生活和居住产生的不利影响,该社专门聘请了广州市著名建设设计师对垃圾压缩站进行了优化设计,优化调整后的垃圾压缩站采用地井式设计,外观是一个缓慢的小山坡,建设为城市公园,尽可能将附近居居的影响降至最低。
保利花海湾业主代表们表示无法理解和支持这个选址(20a-1地块)上建设垃圾站。他们认为,这种只是换汤不换药的做法,这种设计模糊了地块的土地用途属性,涉嫌违规。律师特别指出,根据《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的要求,垃圾压缩站应为独立用地,并且这个地块规划控制是公园绿地,是两种不同的土地类别。他们更希望荔湾区规划部门在制定规划时,落实广州市政府2020年8月审批同意的《白鹅潭商务区(一区)规划和城市设计整合优化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规划要求,在广州市级规划部门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尊重法律和以人为本的原则,考虑公共利益和社会影响,体察民情民意,制定前瞻性、科学性、可实施性的规划实施方案。
保利花海湾业主罗女士说,茶滘板块所在的芳村,还有很多未定位,未开发的地块,所以他们有理由相信,茶滘20a-1地块绝不可能是这个承载1748.5平方米大型压缩站最佳而且唯一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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