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1年6月24日,本网获悉:为遭冤杀的未成年儿子伸冤33载的湖南郴州陈碧香老太,在今年的6月11日被街道办维稳人员,强制性送入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康复科,由一批男女混合组成的维稳队员看守,完全丧失了人身自由。而且,这些24小时吃住都在医院的维稳人员,还在医院散步谣言,称陈老太的问题全部依法依规解决了。
在陈碧香老人50岁那一年,她最小的未成年儿子段建军,在1988年被司法机关以“牢头狱霸”的罪名判处死刑。陈碧香儿子陈建军读初中时,因为家里困难交不起学费,而一时糊涂盗窃了汽修厂的一些废铜,结果被从重判刑两年,就在段建军即将出狱前夕,一个罪犯在监狱里被牢头狱霸“开庭”打死了,最后导致积极呼救的未成年人段建军,反而遭诬陷而蒙冤判死,用段建军家人的话说,其案件就是政府草菅人命。
陈碧香老人在这33年的为儿伸冤的过程中,曾经多次遭到非法拘禁,无数次遭到暴力侵害,地方政府安排多个社区工作人员,在黑监狱对其限制人身自由,还一度丧尽天良将蒙冤老人非法拘禁在精神病院。
2020年6月30日,陈碧香老太在被长期稳控在家中的无奈下,在新泉社区预先准备好的每月给予1670元困难救助“协议”上签了字,停止30余年的进京上访之路。但因为“协议”明确陈老太有除到北京和中共重大活动期间外的其他信访权利,该协议也间接证明了其儿子的死确实冤枉的事实。
已整整83岁、且又经历33年摧残的老人,真的已经如一盏风雨飘摇中的豆灯,每月1670月算下来一年也就不到2万元人民币,甚至还不够一些贪官污吏的一顿饭!更换不到贪官污吏手腕上的一块表及女官员的一个包!而且“协议”一年一签,还只有社区单方面保存,如同卖身契!
今年是中共建党一百周年的非常时期,按照“协议”的约定,陈老太似乎没有了信访伸冤的权利,也只能听从“不忘初心”的党的安排,到第一人民医院康复科享受党给谋取的“幸福”。
陈碧香家人:18711517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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