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6-30)权利运动发布:
2011年6月30日上午,已十年不决“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的妈妈周洪玉到最高法接待室9号窗口排队领表格,好不容易轮到了,接待人员看了看身份证说:需要委托书才能领表。
今年的4月26日,福清纪委爆炸案的二审在受害者、蒙冤者苦苦等待了十年后,终于在福建省高院进行了开庭审理,法庭上控辩双方的辩论已经清楚证实所谓吴昌龙、陈科云等人实施纪委爆炸缺乏基本事实,检察机关的指控根本不能成立,倒是当初刑侦专案组实施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事实已经得到了充分印证。但不知为何,福建省省高院在公开开庭审理3个月后,依然不能作出公正的判决。
由于法院至今不作出公正判决,无辜蒙冤者吴昌龙还身陷囹圄中,其母亲就是法律上的委托人,岂有委托人持委托书到法院申诉的荒谬逻辑?据悉,2011年4月26日“福清纪委爆炸案”二审时,最高法曾安排专员旁听,今天最高法院的故意刁难看来“福清纪委爆炸案”幕后的人为因素真的是深不可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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