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1年6月26日,本网获悉:进入中共建党一百周年维稳的敏感时期,在北京边工作边替儿伸冤的军属朱玲,听从地方维稳办领导要求回到了家中。不料,其刚回到家中,就彻底失去了人身自由,而且每隔半小时左右,就有维稳专班上楼敲门,对其一家人疯狂实施骚扰。
据了解,朱玲育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其丈夫在城市管理执法局(俗称“城管”)工作,一个儿子在部队服役,她自己也是一个具有活动能力的女人,是一个典型的“光荣人家”家庭,有一定的社会地位的优越感,当然也很爱党很爱国。
2015年,朱玲的一个儿子被他人谋杀,刚开始白银市中级法院将杀人主犯判处了死刑,后罪犯不服上诉到甘肃省高院,由省高院裁定发回重审,后改判。朱玲认为,该起故意杀人案件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犯罪行为特别恶劣,犯罪后果特别严重,罪大恶极,造成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且有480名群众强烈呼吁相关部门依法严惩黑社会犯罪,枪决故意杀人主犯。为此,朱玲开始进京上访替儿伸冤。
今年是朱玲进京替儿伸冤第四个年头,恰逢中共建党一百周年,朱玲原以为党中央这个时候一定会重视自己的冤情,结果地方政府直接找到其那一个在部队服役的儿子,及在“城管”工作的丈夫,在丈夫与儿子的一个个急电下,无奈地从北京回了家,却依然没有逃过被疯狂的骚扰。
附:《控告信》
控告人:朱玲,女,汉族,50岁,系被害人王刚母亲,身份证号:620421197002175164。
请中央领导、媒体监督追查2015年“2.17”王刚(王可顺)被杀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之规定,特向中央领导提出:监督异地审理此案请求。
控告:甘肃高院副庭长唐庆华、法官李旭东为掩盖原局长刘同林等人,在本案中故意“伪造席建晁的病例”偷换杀害王刚刀的犯罪事实。与白银中院重审法官李军霞、公诉人“谢玥为升处长”上下串通违法取证。该案经过二次上诉、未审先判草菅人命。故意纵容黑社会故意杀人犯苏进柱不判死刑、立即执行,充当保护伞。造成被害人王刚尸体存放费用高达50多万。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开除党籍公职。
此次中央下决心扫黑除恶,请追查、王刚被杀涉及甘肃司法队伍的黑恶势力,官商勾结上下压案、空转走程序,枉法裁判,故意制造冤案。以言代法,暗箱操作,将王刚被杀重大冤案置于永无天日的黑暗中。
控告人坚决不服甘肃高级院的(2018)甘刑终196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白银市中院重审作出的(2017)甘04刑初30号、(2018)甘04刑初02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控告请求:
请中央领导、媒体监督调查核实。
重罪轻判,请监督依法应予撤销,甘肃省法院法官说杀人少,不判死刑,我国刑法现在还没有废除死刑。六被告犯故意杀人罪,将被害人心肝肺都绞碎,杀人藏尸。
1、犯罪手段特别残忍;
2、犯罪行为特别恶劣;
3、犯罪后果特别严重。罪大恶极,造成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地方群众愤愤不平,实属罪不可赦。
控告人强烈呼吁中央领导记者监督指令、支持、依法维持白银中院的(2015)白中刑一初字第18号原一审对第一被告故意杀人犯(主犯)苏进柱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恳请中央领导、各大媒体高度重视,彻查王刚被杀重大冤案,声张正义,主持公道!
朱玲电话:15095796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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