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6-30)权利运动发布:
近日,江苏无锡被偷拆的亨得利烤漆厂企业主许雪炎终于收到等待了4个月之久的交通厅的书面答复。江苏省交通厅在答复中称,锡港南路的建设虽然存在未批先拆、先建(即非法拆迁亨得利烤漆厂)的事实,但该项目属于治理太湖水环境的配套工程,是无锡市锡山区的重要项目,可以参照以往国家重点工程的模式,提前开工建设。
2011年2月28号,无锡市亨得利烤漆厂私营业主行雪炎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程序获知,其亨得利烤漆厂在2010年7月18日被地方政府以“锡港南路建设”为由非法偷拆时,锡港南路的建设项目还未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锡港南路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更是到2011年3月14日才办理。由此,许雪炎向江苏省交通厅提交《请求查处无锡市锡山区锡港南路项目缺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的违法行政行为》的请求,但江苏省交通厅在法定期限内拒不作出查处。直到许雪炎将江苏省交通厅的不作为行为告上法庭后,江苏省交通厅才于2011年6月20日向许雪炎作出书面答复。
位于锡山区的锡港南路真的如江苏省交通厅的答复所称,是治理太湖水环境的重要工程(规划路-走马塘河)的配套工程。江苏无锡原本河流纵横交错,是名副其实的江南水乡,正是政府的卖地财政和无序的商业开发,将原来天然美丽的、四通八达的河流填埋,代之而来的是水泥石块驳岸的、笔直的人工河,而这些人工河除了好大喜功的官员看了舒服外,根本不具有自然河流的抗旱蓄洪功能,也失去了河流的自洁能力了。按照国际上通行的环境保护办法,一般自然河流的开发强度不应超过百分之五,极限是百分之十,而无锡当局却将自然河流统统填没,这是治理太湖水环境?而且,锡港南路与(规划路-走马塘河)引排工程相隔两公里,与太湖水环境治理根本没有关系。
那么,地方政府的建设项目能不能如江苏省交通厅的答复所称,可以参照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在没有合法手续情况下提前开工建设呢?显然,这种说法在法律上是不成立的。不过,江苏省交通厅的答复倒泄露了一个秘密,原来国家的重点工程可以在没有手续的情况下开工建设,换句话说政府可以借国家的名义视《宪法》如无物,无所顾忌地侵犯私人财产!
据了解,锡港南路事实上是为了锡山区新材料产业园而建设,政府非法偷拆许雪炎的私营企业亨得利烤漆厂主要是为每年上百亿产值的民营企业兴达泡塑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扩建,再加上亨得利烤漆厂有三分之一土地用于锡港南路建设。
在政府对亨得利烤漆厂的单方拆迁评估中,只评估了厂房建筑面积、部分设备和搬迁等补偿费,并未对厂房的土地使用权、经营损失、以及其他有价物品等进行评估。到目前为止,许锡炎只拿到了218余万人民币的补偿,相当于市区稍好一点的一套商品房价格。据说,在锡山区另一家已经停产多年、建筑面积与亨得利烤漆厂差不多的厂房拆迁,因企业主与拆迁办领导达成了默契,却评估了1000余万人民币。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许雪炎通过行政诉讼、信访、以及在土地使用权还属于自己的厂房废墟上搭帐篷进行抗争。在许雪炎坚定维权的态度下,自知理亏的地方政府倒也多次约许锡炎进行谈判。不过,据一位同情许雪炎的“深喉”所获取的资料,代表政府方出面的锡山区章副区长在一次谈判中途乘许雪炎短暂离开时,指使官方参与谈判的人员要为不增加一分钱补偿而不惜动用一切整人的手段……,一旦这位“深喉”同志解密该资料,章副区长所体现出的卑鄙恶毒足以激起每个中国人有推翻当局的冲动。
正因为有江苏省交通厅这样罔顾国家法律替无锡当局的不法行为掩盖,无锡市锡山区的章副区长才会肆无忌惮漠视国家法律、践踏老百姓合法权益。
许雪炎电话:13961750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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