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1年7月3日,本网获悉:时隔近半个月,2021年7月1日,徐金翠首次接到来自息县公安局的刑事逮捕通知书,邢望力由涉嫌“寻衅滋事罪”转为“诽谤罪”刑事逮捕。
中国刑法解释:“诽谤罪”通常为自诉案件,只有涉及到“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才作为公诉案件。
在此之前,邢妻徐金翠多次向息县公安局讨要关于邢望力的逮捕通知书,均是无果。2021年6月30日,徐金翠在维稳人员的跟随下前往息县公安局讨要相关法律文书;负责值班接访的息县公安局禁毒办主任张春雷联系办案人员后告诉徐金翠:办案人员已经给你打过电话通知,通知人在哪里关着就行了,没有必要告诉你涉嫌什么罪名。徐金翠说:“我没有接到办案人员王志友的任何电话通知,也没收到任何法律文书,自18号以来,我给王志友打了无数次电话讨要法律文书,但是他都不接。”当日夜晚,负责维稳徐金翠的维稳人员告诉徐金翠:不听话,往外面跑,就激怒你,录你的音,先把你送到拘留所里再转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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