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韩良案件的声明》(第一号)

当事人:韩良 一号证人兼法律顾问:谢丹

重庆公民韩良,被控“寻衅滋事罪”,被秘密抓捕,秘密审判,秘密服刑3年半,于2021年6月5日刑满后,又被秘密非法拘禁一个月,终于在7月4日美国独立日回到家中。

审看针对韩良的《起诉书》、《一审判决书》、《二审裁定书》后,韩良及其法律顾问谢丹现发表如下声明:

一、针对韩良的抓捕、审判,从相关证据和以上法律文书来看,严重违反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

二、韩良涉案的行为,均系公民合法的言论自由权利,无任何违法犯罪嫌疑;

三、即使执行机关和司法机关认为韩良上述行为违法或犯罪,涉案案件当时均已经公安机关按行政案件处理完毕。按“一罪不二罚”的原则,均不应再次提出指控和进行处罚;

四、本法律顾问谢丹,被上述法律文书列为“一号证人”。据回忆,韩良一案,重庆市渝中区刑事侦察支队曾粗略来向谢丹本人进行询问,并作笔录。除了明确与韩良相互认识,并且是微信好友之外,谢丹未提供其它任何信息。谢丹是如何成为本案“一号证人”的?相关证据和证言笔录必须全部如实公开公布!韩良和谢丹均表示放弃涉案个人隐私保护。事实是谢丹曾多次向办案机关要求担任韩良的代理人,韩良也多次要求委托谢丹担任其辩护人,均不被允许。甚至本是公开审理的本案,连庭审也不允许旁听;

五、办案机关甚至违法阻止韩良家属探视;

六、刑满之后继续非法拘禁一个月,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

以上为韩良和谢丹郑重声明。

我们保留依法进一步追究相关机构和个人责任的合法权利。

当事人:韩良(电话:13308359959)

法律顾问兼“一号证人”:谢丹(电话:15213281040)

2021年7月5日

本文转载自: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1/07/blog-post_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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