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无期徒刑的原新疆社会科学院副院长阿布都热扎克•沙依木的案情通报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1年8月20日,本网获悉被判无期徒刑的原新疆社会科学院副院长阿布都热扎克•沙依木的案情,现通报如下:

阿布都热扎克·沙依木(Abdurazaq Sayim):1957年9月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柯坪县人,维吾尔族名:‎Abdurazaq Sayim ئابدۇرازاق سايىم,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城区北京路街道中英公小区居民,中共党员,公职人员,早期曾为新疆自治区教育厅工农教育处、自治区成人招生办和自治区招生办干事,后任自治区招生办副主任、新疆教育报刊社副总编、阿克苏地区温宿县委副书记、自治区教委勤工俭学办主任,原新疆教育出版社党委副书记、社长、副总编,原新疆社会科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以沙塔尔·沙吾提为首的分裂国家犯罪集团的要犯之一,中共新疆当局指称的“双面人”,中国在押政治犯。

自2016年以来,因中共新疆当局对维吾尔族等各少数族裔实行更严格的高压管控,其虽长期就职于当局任命的高级公职岗位上,但依然为中共新疆当局视为可猜疑得异己,暗中监控,收集欲打压资料;

2016年9月29日,其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突然以涉嫌严重违纪为由停职工作,接受组织调查;

2017年2月25日,经新疆自治区党委批准,准予自治区纪委对其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后其被很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即“双开”)和收缴违纪所得,且自治区纪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处置;

同年4月10日,其案被自治区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指控其因十数年“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严重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和“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直接安排或向他人打招呼的方式,在企业经营、承揽工程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要、收受巨额财物”,故而涉嫌犯罪,应予批捕;

后被又追加罪责,认定其为“以沙塔尔·沙吾提为首的分裂国家犯罪集团”的要犯之一,提起公诉;

2021年4月,其一行多人案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法院开庭审理,最终其被以“受贿罪”、“分裂国家政权罪”等多项罪名判处无期徒刑;其等不服判决,立即上诉,最高法院已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截至目前,一直无法获取其具体信息。

目前服刑地址不明。

本文转载自: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1/08/blog-post_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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