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6-2)权利运动发布:
在历经多年告状无门的折腾之后,湖南省衡南县向阳中学教师罗湘林第N次向有关部门寄出他的控诉:湖南省高院流氓法院 还我公道 还我人权
人生最大的冤屈是有冤无处诉,社会最大的不公是剥夺公民讨回公道的权利。湖南省高院,你可以歪曲事实;你可以伪造证据;你也可以枉法裁判,但你没有权力对公民提出的告诉不予理睬!作为一个司法机关,形式和程序上都不把法律放在眼里,除了证明自己是一个泼皮无赖,还有什么资格谈司法公正?!我什么都不想说了,湖南省高院是不是一个流氓法院,我说了不算,大家来看:
①2007年5月9日收受我的非法拘禁申诉案,四年多过去了,不管我如何诉求,至今不给我任何答复。申诉的理由已不重要,重要的是,作为一种程序权利,是否应该得到尊重与保障?!
②对自己的不作为,不但不思改进,反而对举报投诉的当事人恼羞成怒,横加陷害:出具伪证,诬称当事人煽动他人上访,扰乱信访秩序,谩骂国家工作人员,冲击法院大门云云。请问:我什么时候煽动他人上访?煽动何人?怎么煽的?我什么言行举止扰乱了信访秩序?我什么时候谩骂国家工作人员?骂的谁?骂的什么?我什么时候冲击过法院大门?完全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和证据支持,就这样一张虚拟的“隐形人”自言自语式的“匿名判词”,居然在上面弄了个湖南省高院信访接待室的公章?!(仅见复印件)
③2009年11月13日,收受我的非法劳教再审案,一转眼又是三个年头了,又是不予理睬,不给任何说法,又要无限期拖延办案,无休止折腾老百姓?!
“无耻”这个词自古就有,能够开疆辟土把“无耻”的内涵推进到这般无与伦比的境地的,还真是“惟楚有材”!(无需再言,三个证据材料附后)
控诉人:罗湘林(湖南省衡南县向阳中学教师)
2011年5月31日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