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因“20大”维稳,江苏镇江维权人士蒋湛春被镇江当局以“寻衅滋事罪”判刑3年6个月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1年10月15日,本网获悉;今天上午,江苏省镇江市维权人士蒋湛春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在镇江市润州区法院公开宣判,法庭在公诉人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蒋湛春有寻衅滋事行为的情况下,判处蒋湛春有期徒刑3年6个月。对此,到庭旁听的蒋湛春爱人马玉珍说,这个刑期明显是冲着“20大”的维稳。

蒋湛春因为信访维权,曾经被镇江丹阳市公安局以“敲诈勒索政府”为由刑事拘留,该案在起诉到法院后,公诉机关也感觉到这种罪名太过荒唐,加上当时“两高”出台文件,认为司法机关以敲诈勒索政府对信访人提起公诉,即政府作为被敲诈勒索的受害人,缺乏法理基层,要求停止这种针对信访人的打压,丹阳市检察院才撤回了起诉,蒋湛春被无罪释放。但,司法机关一直未与蒋湛春达成损害赔偿。

2019年9月25日,蒋湛春在河北省廊坊市的出租屋被抓捕,镇江的公安机关以“扰乱国家工作机关秩序”予以拘留,后又变更为“涉嫌寻衅滋事罪”拘留。该案先是这镇江市京口区法院审理,因蒋湛春的辩护人在庭前会议上提出,既然指控的蒋湛春涉嫌寻衅滋事行为,案发地是在北京市、秦皇岛市,那么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和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的规定,就应当由北京市公安机关和秦皇岛市公安机关的案件移送手续,而整个案卷中缺乏该程序证据,要求公诉机关撤回起诉。

在镇江市京口区法院的审限到期时,该案莫名其妙又被移送到镇江市润州区法院审理。2021年4月9日,该案在润州区法院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法庭上公诉人不仅仍然无法提供北京市和秦皇岛市公安机关案件移送的手续,而且其所称的蒋湛春有上访行为也缺乏证据支持,更不用说指控的寻衅滋事行为的证据了。

蒋湛春的爱人马玉珍说:当时镇江公安机关抓捕蒋湛春,应该是为了10月1日的“大阅兵”维稳,现在从枉法裁判的刑期来看,目的显然是为了明年“20大”的维稳。我们想不通的是,残酷迫害维权律师和信访人的第一酷吏傅政华才刚被抓,镇江的司法机关居然还会如此胆大妄为。

马玉珍电话:17506155735。

本文转载自: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1/10/20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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