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人士喻胜芳到随州市中院抗议司法不作为【视频】


(法院大门紧闭)

(2011-7-26)权利运动发布:
昨天下午,湖北省广水市维权人士喻胜芳因行政国家赔偿一案被广水市法院和随州市中院相互踢皮球,使自己的国家赔偿权利一直处于不能实现状态,而到随州市中院举牌抗议司法不作为。

喻胜芳原在广水市的黄金地段东正街有三间门面楼房,占地面积120余平米,营业面积105.26平米,住宅面积160平米,一家人靠做生意生活。2003年,该房屋被广水市建设局作出的【2003】第044号裁决书强拆,喻胜芳不服起诉到法院,后经过随州市中级法院作出(2009)随行终字第2号判决书判定广水市建设局行政裁决违法,责令被告广水市建设局重新作出行政裁决。

因广水市建设局重新作出的行政裁决与原裁决相同,再次被随州市中院裁定重新作出房屋拆迁的行政裁决。喻胜芳的合法房屋已经被非法拆除,重新作出裁决只能是恢复原状或者直接给予行政国家赔偿。该地块现在建成的高档商业街大部分已被广水市姓左的领导家族所拥有,恢复原状已不太可能。但广水市房管局(承继建设局房屋拆迁职能)作为国家赔偿义务机关又拒不对权利人喻胜芳提出的国家赔偿申请作出回应,喻胜芳遂于2010年12月27日向随州市中院提起行政诉讼。

2010年4月,随州市中院通知喻胜芳应先向广水市提起行政诉讼,喻胜芳又于2011年5月12日将行政诉状提交到广水市法院,但广水市法院在两个多月的时间内,既不进行审理,也不作出不予审理的答复。 无奈之下,喻胜芳只能到随州市中级法院就法院司法不作为举行抗议。

因为法院对喻胜芳合法诉求没有积极的回应,喻胜芳又到随州市政法委和湖北省工作组反映自己合法权益被侵害达8年得不到司法保护的冤情。

一个没有任何争议的一个行政国家赔偿案件,因为司法不作为使赔偿请求人的权利落空,这显然属于伪依法治国的具体体现。喻胜芳的赔偿请求权何时能得到实现?我们将继续关注。

喻胜芳电话:13886896567。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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